保险资金转向,举牌退潮,债权投资放开闸口。
保险资金与实体经济联系日趋紧密。继监管一揽子支持险资服务实体经济新规出台后,5月22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形式投资重大工程的支持政策,将在增信环节、注册效率等方面获得政策倾斜。
倾斜国家重大项目
《通知》显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工程。而《通知》的发布,是保监会推进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有利于鼓励保险资金加大对关系国计民生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首先是简化增信环节,扩大免增信债权投资计划的范围。具体来看,《通知》明确:债权投资计划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重大工程,且偿债主体具有AAA级长期信用级别的,可免于信用增级。保监会表示:“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水利、能源、交通以及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投资规模大,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在项目论证、立项和审批等阶段,相关部门已进行严格评估和规范,投资风险可控。适度优化增信安排,可在不增加实质性风险的同时,简化投资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有效投资。”
另外,对投资“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重大工程的债权投资计划,《通知》明确,将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及注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满足重大工程融资时间紧、效率要求高的需求。
举牌退潮债权加码
自险资运用融入国家战略,股权债权投资面临规模大扩容。不过,在举牌风险不断显现的背景下,险资举牌潮逐渐退去,债权投资不断加码。
据了解,通过债权计划投资实体经济,保险资金充分践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相关部署。2006年3月,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由此开启了保险资金以债权投资计划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时代。2012年10月,保监会发布《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初,保监会发布《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债权投资计划发行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2014年9月3日,保险资产管理协会正式成立,保险资管产品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来自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9月“一带一路”倡议首次提出至2017年3月末,保险资金投入6260.04亿元;自2014年9月长江经济带规划出台至2017年3月末,债权投资计划投入1844.08亿元;自2015年4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领通过至2017年3月末,债权投资计划投入903.42亿元;自2013年7月国务院提出棚户区改造至2017年3月末,债权投资计划共投向2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向全国9个省份和2个直辖市投入1041.06亿元。
另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底,共有20家专业管理机构注册200项债权投资计划,投向清洁交通、清洁能源、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污染防治等多个绿色产业领域,累计注册规模达到5506.25亿元,占债权投资计划累计注册规模39.2%。
免增信提高布局效率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看来,本次《通知》的主要内容是引导保险资金投资重大工程,监管的目的旨在为保险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提供便利条件。
事实上,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形式投资重大工程并不算新鲜事,但免于信用增级则获得业内广泛关注。有业内人士介绍:“按照原来监管规定,债权投资计划免增信条件较高,关键指标是要求偿债主体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300亿元、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但能够同时满足这些指标的融资主体并不多。”
“免于信用增级一方面可以减少融资成本,让保险资金更加通畅地进入实体经济;另一方面,建立绿色通道能够简化投资流程,提高效率。若《通知》实施之后,能促进更多的保险资金进入重大工程建设,这与保险资金长期性的属性是比较吻合的。”朱俊生分析认为,在提供便利的同时,这也对加强保险资金风险管控提出更高的要求。因为如果免于征信的话,就意味着保险资金需承担更大的风险。
保监会称,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完善监管政策,进一步疏通保险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金融支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