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保监会统一部署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意见,深圳保监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保险业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保监会关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一带一路”有关精神和部署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具体安排。
《指导意见》明确了深圳保险业发展的七项重点工作:一是推进自贸区保险业创新发展,支持保险公司针对内地与香港保险产品差异进行创新升级,进一步深化深港保险合作,加快前海再保险中心建设,支持在前海开展再保险产品和制度创新,研究探索在香港和前海推出巨灾债券;建立与自贸区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体系,创新发展航运保险、物流保险、融资租赁保险、邮轮游艇保险、跨境电商保险等业务。
二是推动保险服务“走出去”,为深圳企业产品技术输出、海外投资、“一带一路”重大工程建设提供贸易、运营、意外、健康医疗等综合保险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深圳保险法人机构在“一带一路”经济带劳务输出、承揽境外工程项目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营业性机构,推动保险资金投资“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设立投资基金等方式直接投资高新技术、战略新兴、绿色环保等产业;支持保险资金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债转股实施,创新投资方式,降低企业债务比率和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保险供给。
四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加快构建以科技保险、专利保险、“首台套”保险为核心的创新支持体系和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核心的融资增信服务体系, 支持保险公司针对在深圳快速增长的网络经济、共享经济、海洋经济等新经济业态,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高端制造产业,生物医药、基因检测等大健康产业,积极研究探索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五是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创新开发各类医疗、疾病、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积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积极推广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等。
六是参与社会治理,大力发展各类责任保险,进一步扩大医疗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电梯责任险的覆盖面,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险、建筑安全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七是开展保险产品、服务和渠道创新,继续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支持保险公司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保险公司深化营销渠道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销售、交叉销售、深度营销、精准营销、场景营销等各类新兴营销方式的开拓。
深圳保监局对《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保险公司成立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研究制定2017年公司改革创新工作计划,并按季度报送改革创新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总结经验和成绩,加强全行业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
(原标题:深圳保监局印发指导意见 加快推进深圳保险业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