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的企业,都可投保“食责险”,包括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等企业;经营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当地特有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行业和领域的企业等。
据相关统计,目前全国40多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80%以上为10人以下小企业或家庭作坊,不仅规模小,且多数设施简陋、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在食品流通领域,则有近10万个集贸市场,个体户数量达百万之巨。可以想见,尽管处于政府通过法律和监管手段积极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大环境,但仍不免一些食企缺乏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要想有效降低乃至消除此间隐患,“食责险”在各地的推广可谓任重道远。
对了,再补述一下身边这起“个案”。听完娘子“曝料”,我摇摇头,“如果只有一个人出状况,还说不太准,但三个人都腹泻,可以肯定食材不干净,店方有责任。”“对,我们商量过了,让那几个"倒下的"收好病历,回头必须找商家要个说法。”娘子“恨恨地”说道。
闻此,我既放心又“担心”。放心的是,娘子体质不错,未被“有毒”食材“放倒”。“担心”的是,不知那家自助餐店“坑害”了多少客户,是否已经投保了“食责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