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7日,工信部信息中心亦与两家保险学会签署战略协议,推动“相互制度与长期护理相结合”。中国的长护险,虽然仍未问世,但似乎从一出生就会商业险与社会险两个版本同时出现,并且辅之以有家庭成员参与的相互制度。
根据媒体报道,在日前这个会议上,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指出,相互制长期护理保险有三个方面的优势,前两点是“相互制的保险公司有着长远的视角”,以及“相互制保险机构运作灵活,可自主决定保险收益和保费的水平”,但重点应该是第三点:“相互制保险可调动社会成员及家庭的责任感和参与感”。言下之意,在长护险的保费收缴上,采取相互制的商业险,很有可能会让家庭成员“连坐”,当然,赔付时也会“共享”。
从这些讨论中,不难看到长护险推出的最艰难之处何在:钱从何来。老人在生命最后阶段可能遇上失能和失智的情况,需要长期护理,这是所有人在人生最后阶段都有可能遇到的事。但是,这个状态究竟会持续多久,研究指出平均会有两三年,但情况因人而异,偏差却极大。所以,要如何为长期护理埋单,一直是养老服务中的最关键也最难回答的问题。把家庭成员算进去,显然能把个人风险降低,但如此一来,家庭成员的保费几乎必然会上升。各种价格弹性届时就会影响着所有人的决定。
长护险的保费难收,不仅仅是商业险的问题,社会险的缴费其实更加难。去年6月底人社部宣布全国15个城市试点,从已经开展试点或者正在准备开始的城市的公开政策文件看,不难发现几乎所有这些长护险都要从现有的医保基金中划拨经费。除了个别城市外,大部分试点城市均没有提高社保缴费率,似乎与社会上对于缴费压力的声音有相当大的关系。总的来说,社会保险中的长护险,资金来源主力是医保结余,辅助性的是地方的福彩基金和地方财政补贴。
医保结余似乎是大部分社会长护险试点的救命草,但这里要问的是,医保结余怎样来的,是否所有省市都适用。从2012年山东青岛做社会长护险的改革试点开始,不但医保结余成为长护险的最主要资金来源,长护险更因此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小医保”。但是,中国沿海城市的医保结余,其实与大量中西部农民工缴了保费但用不了多少有关——他们年轻力壮时来打工,在老弱病残前就回老家了。有大量人口流入的城市,因此当然会有医保结余。但是反过来想一想,在广袤的中西部,那些青壮年人口净流出的城市,他们的医保是何种状态?因为本地户籍人口在青壮年都在外地谋生,没有为本地社保基金缴费,老了回来却可能要以各种方式获得居民医保的支付。这些中西部城市肯定不会有多少结余,不是空账在转就已经不错了。
诚如日前这个会议提出的,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我们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期挑战的战略举措。在老龄化的当代中国,长护险是必须尽快落实的政策措施,社会险与商业险的同时推出也是值得期待的事。只是,从当前的各种酝酿和铺排看,商业险似乎要靠割其它家庭成员的保费,社会险则要靠医保基金输血,这是否长远之计,又能否垂范所有省市,实在值得相关各方好好思考。说到底,老龄化是整个社会面对的问题,在风险面前是否适宜让个人和家庭来单独面对?(原标题:长护险虽好,要问钱从何来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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