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国大陆总人口13.8亿人(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及海外华侨人数),全年的保费收入3.1万亿元。平均每人花费2246.4元买保险。大家买保险花费的钱都去哪儿了?下面:金融界保险频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的一份数据报告来呈现给大家。
2016年,保险业总体呈现较快发展态势。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保费收入快速增长,改革深入推进,服务社会能力增强。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多。下一步,要全面深化改革,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运行状况
2016年保费收入3.1万亿元 健康险增速居各类险种之首
(一)资产规模扩大,保费收入快速增长截至2016年末,保险业总资产15.12万亿元,同比增长22.3%。其中,财产险公司总资产2.4万亿元,同比增长28.5%;人身险公司总资产12.4万亿元,同比增长25.2%;再保险公司总资产2338亿元,同比减少50%;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426亿元,同比增长21%。全年实现保费收入3.1万亿元,同比增长27.5%。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8 724亿元,同比增长9.1%;寿险保费收入1.7万亿元,同比增长31.7%;健康险保费收入4042亿元,同比增长67.7%;意外险保费收入750亿元,同比增长18%。
(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对外开放呈现新格局
全国共有保险公司203家 2016年新增财产险公司6家
截至2016年末,全国共有保险机构203家,较年初增加9家。其中,保险集团公司12家,新增1家;财产险公司79家,新增6家;人身险公司77家,新增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2家,新增1家;再保险公司9家;其他机构4家。优先支持中西部省份和贫困地区设立保险公司。开展相互保险试点,有序增加互联网保险公司,专业性保险公司占比明显上升。成立上海保险交易所,重点搭建国际再保险、国际航运保险、大宗保险项目招投标、特种风险分散的业务平台。推进双向开放,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56家外资保险机构,12家中资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38家保险类营业机构。
(三)风险保障功能发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增强
17家保险公司承办31个省市大病保险 一年赔301亿元
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2373万亿元,同比增长38.1%,赔款与给付1.05万亿元,同比增长21.2%。其中,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17.7亿元,参保农户2.04亿户次,提供风险保障2.16万亿元,为4 575万户次农户支付赔款348亿元。大病保险在31个省市开展,由17家保险公司承办,覆盖9.7亿人,累计支付赔款301亿元,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升了13.85%。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地震巨灾保险运营平台正式上线,出单数量合计18万笔,提供风险保障177.6亿元。企业年金受托服务覆盖5万家企业的1 042万名职工,受托管理资产4 855亿元。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稳步放开,为8.22万家出口企业提供4 167亿美元的风险保障。
累计发起设立各类债权、股权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659项,合计备案注册规模1.7万亿元,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累计募集资金总规模超1500亿元,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战略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8年自然灾害损失近4万亿 我国加快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四)“十三五” 战略规划发布,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
车险均件保费降5.3% 8保险公司12省份试点保险+期货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使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商业车险费率条款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在保障范围扩大的同时,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26%,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平均责任限额提升17.4%。农业保险产品改革继续深化,已有北京、江苏、四川等31个省市启动或制定了农产品(诊股)价格保险试点方案,已有8家保险机构在12个省份开展“保险+期货”模式试点。继续深化人身险改革,提高产品保障水平,下调万能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规范万能险结算利率,将其与实际投资收益率实现全面挂钩。继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改革,放宽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的行业范围,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的投资模式,明确保险资金可参与沪港通试点业务。深化在医疗、养老、健康、科技等产业链的发展,提升行业服务创新能力。 9.06 停牌,
(五)监管体系建设推进,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
保监会推进监管体系建设 超99%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
全面实施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偿二代”),进行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和风险较大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首次开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推动行业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强化信息披露,提高偿付能力信息透明度和市场约束力。截至2016年末,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47%,远高于100%的达标线;达标公司的数量和规模占比均在99%以上。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建设,针对未上市股权、不动产、金融产品、基础设施等制定具体准则,加强股票投资监管,规范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重大股票投资行为。加强满期给付、退保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开展保险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和车险市场等检查,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以及人身险公司的万能险流动性、资产负债错配、利差损和销售误导等风险的排查,建立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制度,清理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道类业务。加强股东股权、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二、稳健性评估
(一)资金运用面临挑战,投资收益下滑
2016年保险资金投资平均收益率5.7% 达10年平均水平
2016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上升,优质投资项目减少,保险资金配置难度较大。保险业降低了银行存款、债券投资等固定收益类配置比例,大幅增加另类投资。银行存款和债券投资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重分别为18.55%和32.15%,较上年分别下降3.23个和2.24个百分点;其他投资(主要是另类投资)占比36.02%,大幅上升7.37个百分点。全年保险资金运用收益7071亿元,同比减少9.4%,平均收益率5.66%,虽较上年下滑1.9个百分点,但仍达到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十年平均水平(见图5-3)。
监管严查保险投资交易链条 防范资金运用风险
近年来,保险公司另类投资和权益类投资等高风险资产投资力度加大,虽利于提升当前资金运用收益率,但也增加了投资风险。还有少数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中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高度关注。
(二)财产险保费增长平稳,经营利润下降
全国车险保费6835亿盈利59亿 财产险经营利润下降
2016年,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9 266亿元,同比增长10%,增幅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稳步推进,车险经营效益稳中有升。
全国车险保费收入6 835亿元,同比增长10.3%;承保盈利59亿元,同比增加70.3%。但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环境下,与经济景气度关联性较强的货运险、船舶险、企业财产险保费负增长。出口低迷及信用风险上升,信用保证保险保费同比减少4%。同时,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加大,财产险公司综合成本率攀升,达到99.5%,比上年增加0.9个百分点,其中综合费用率上升1.3个百分点。虽然财产险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长9.6%,但全年税前利润同比减少26.4%,为576亿元。
(三)人身险业保费较快增长,经营利润同比下滑
人身保险公司1年保费2.17万亿元 利润却下降36.5%
2016年,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2.17万亿元,同比增长36.8%,比上年大幅提高11.8个百分点。受年初股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全年市场利率较为低迷的影响,人身险业投资收入较上年明显下降,全年实现投资收益5 137亿元,同比减少8.1%。由于负债成本调整明显滞后于投资回报率下行,部分人身险公司投资收益与产品结算利率倒挂,存在一定利差损问题。同时,无风险利率的下行加大人身险公司准备金提取压力,行业盈利能力减弱,全年人身险公司税前利润1 104亿元,同比下降36.5%(见图5-5)。
(四)少数人身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收入快速下滑,流动性风险值得关注
保户1年向15家寿险公司新交投资款达1.2万亿
2016年,人身险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主要是中短存续期产品收入)达到1.2万亿元,占规模保费的34.2%。其中,近85%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集中于15家公司,个别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占规模保费收入的90%以上。3月以来,监管部门连续发布多项规定,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发展,控制销售规模,少数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过度依赖的公司收入快速下滑。此外,人身险公司满期给付与退保压力仍然存在,全年满期给付支付增长超过30%,退保率5.61%,虽较上年下降0.36个百分点,但仍高于5%的监管标准。上述因素叠加,导致少数人身险公司流动性风险明显上升。
(五)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持续升温,市场退出机制建设需加强
去年我国共有20家保险公司获批筹建 7家申请被否决
近年来,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的积极性不断增强,2016年共有20家公司(包括2家资产管理公司)获批筹建,数量创近年来新高,2017年1月又有5家公司获批。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有利于增强保险业实力,促进保险业发展,完善市场体系建设。但少数社会资本在投资保险业后,激进发展,盲目扩张,忽视行业发展规律,热衷于通过压价竞争快速扩大资产规模,利用保险资金开展资本运作,不但自身出现了保费充足性差、投资风险高、资本金消耗快、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还扰乱了市场秩序,增加了行业风险。2016年,保险监管部门否决了7家申请,推动设立保险并购基金,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市场退出相关规定散见于多项法律法规之中,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六)财产险市场结构保持稳定,人身险市场竞争程度上升
2016年,前5大财产险公司保费市场份额和财产险赫芬达尔指数b分别为73.7%和0.170,较上年微降1个百分点和0.001,且5家公司名单及排名没有变化。在人身险市场,按保费计算,前5大人身险公司保费市场份额和人身险赫芬达尔指数分别为49.3%和0.079,比上年下降6.4个百分点和0.015;按规模保费计算,前5大公司规模保费市场份额为47.8%,比上年提升0.06个百分点;
赫芬达尔指数为0.067,与上年持平。无论按保费还是规模保费计算,前5大公司名单和排名都出现了变化,各有一家新公司进入名单,3家公司排名发生变动。[我国财产险市场结构保持稳定 人身险市场竞争程度上升]
(七)保险投诉量增速放缓,消费者保护需继续加强
2016年,保险监管部门接到有效投诉3.2万件,同比增长5.4%,比上年下降2.9个百分点。财产险公司平均每亿元保费和万张保单投诉量分别为1.08件和0.01件,比上年下降0.67件和0.03件。人身险公司平均每亿元保费和万张保单投诉量分别为0.43件和0.12件,比上年下降0.54件和0.09件。财产险投诉中,理赔/给付纠纷占总投诉量的3/4,其中车险理赔纠纷占比最高。人身险投诉中,承保纠纷、理赔/给付纠纷列前两位。[我国保险投诉量增速放缓 消费者保护需继续加强]
三、展望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保险业要始终坚持“保险姓保、监管姓监”,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提高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保险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一)坚持“保险姓保”,优化保险供给结构和质量
主动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宏观环境,强化以风险保障为核心的市场定位,加大保障类产品和服务创新,优化保险供给结构,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大病保险规范稳健运行,提升其承办质量和统筹层次。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养老健康保险产品,提高商业养老保险替代率,推进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推动科技与保险结合创新试点,为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提供风险保障。稳步放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出口支持力度。推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医疗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责任险发展。全面落实地震巨灾保险方案,推动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出台,将巨灾保险纳入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巨灾保险覆盖面。
(二)加快经营模式转变,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建立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模式,降低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依赖,资金运用坚持以固定收益类业务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业务为辅,权益投资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建立权责界面清晰、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大股东责任,提高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强化资本、成本和风险约束意识,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产品开发和投资运作的协调机制,在综合全面考虑投资能力和市场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审慎稳健的产品定价策略,降低对投资收益的高预期,努力做到资产负债在期限、收益、风险、流动性等方面相互匹配。
(三)深化市场化改革,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有序推进条款费率改革,不断扩大保险公司的定价权,形成以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条款为补充的多层次商业车险产品体系。进一步深化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意外险定价机制改革。继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支持保险资金创新运用形式,做友好投资人,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和去产能、债转股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市场体系改革,扩大相互保险、互联网保险、自保等领域的试点,提高保险供给的多元化和差异化,持续优化保险市场业务结构和区域布局,探索试点小微型保险机构、城市型保险机构。加强多层次市场退出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约束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改进和加强偿付能力监管,不断完善偿付能力三个支柱的监管标准,强化资本约束,严查虚假注资、虚假增资等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监管,明确股东资质,严格关联交易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实现穿透式监管,防止风险交叉传递。完善人身保险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推动实施内涵价值新标准,强化人身保险定价利率和结算利率监管,切实降低负债成本,有效防范利差损风险。
加快建立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进一步科学划分和调整大类资产种类和比例,加强股权股票投资监管,提高境外投资能力标准。在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一致行动人行为、跨市场类资产管理产品发展、杠杆收购行为等方面,强化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防止监管套利,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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