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运输企业来说,如果有保险公司能够把公司的各种财产险、责任险,甚至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都一揽子受理下来,或者有保险经纪公司帮他们打理这些事情,总会比企业自己特别抽调几个员工来负责更节省、更专业,从投保到结算、理赔、危机处理等,也都会更加顺畅。
赵艳认为,在中国,保险的发展还跟不上物流业本身的发展。针对道路运输行业来说,责任险在各保险公司的操作还处在起步阶段。虽然经过多年发展、探索,中国的保险产品已经得到不断完善和改进,但相对于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变化等仍显滞后。
仔细你的运输保险
“21世纪,汽车、房子、保单!”—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艳开篇明义,说明保险之重要。赵艳提醒,在做保险业务时,保险公司更多地站在自己保险人的立场上为己考虑,而我们的运输企业往往因为保险知识的缺乏,很多事项在投保时就没有明确和落实,一旦出险就会带来理赔上的诸多问题。
比如,一栋大楼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向保险公司投保,在发出的保险招标书中,必须把规划仔细地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任何细节,只要是风险加大了,就应该增加保费,保险条款应该将所有可能的安全隐患等尽可能约定清楚。
比如,防水防火设施是否齐备、电路设计是否合理等,如果出险后发现有这些方面的违章建筑等,保险公司提出局部拒赔也就是合理的了。而事实上,我们也许并没有这种清晰而明确的概念。施工方很有可能心血来潮,认为六层的大楼完全有可能再加盖第七层楼顶。万一某一天由于电焊火花四溅等造成着火,那么保险公司一定会拒赔损失的,因为楼体的基本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当时投保时的情况发生了改变,而投保人并没有事先如实告知或约定相关处理办法。这样的案件在中国非常常见,在运输业保险中更是屡见不鲜,但是还没有引起业内人士足够的认识和深刻理解。
下面的故事是赵艳讲给记者听的
大连某个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接到了自己的一个大客户委托联运的订单,这是一批价值380万元的精贵设备。几次劝谏客户购买货物运输险未果,该货代公司只好自掏腰包投保了平安保险公司的货物运输一切险,然后委托一家个体汽车运输公司负责其陆路运输(该汽车运输公司也购买了5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
没想到,在陆路运输过程中真的发生了意外事故。甲方承保的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经过查勘核损后,确认了价值380万元的设备全损。
所以,平安保险公司决定,在获得托运人权益转让后,向其支付了380万元货物运输保险的赔款。随后,平安保险扣除了货物残值后,又向汽车运输公司提出了大约370万元的索赔要求。汽车运输公司听到之后感到非常生气:“真是可笑,我从来都没听说过,保险公司怎么会来问我要钱?”于是置之不理。
可是,从平安保险的角度来讲,事故是直接由汽车运输公司的过失造成的,有理由要求追偿。平安保险公司最终将其告上大连海事法庭,并得到了法庭支持。根据法庭判决,汽车运输公司投保的中国人保公司直接将50万元打进平安保险的帐户,这样,汽车运输公司还欠平安保险320万元—这已经足够使好几家个体汽车运输公司倒闭了。此案件在当地汽车运输市场的影响很大,因为这真是前所未有的结局,所有的运输公司都认为保险公司问运输企业要钱确实太可笑。然而,法不容情,判决下来之后,这家国际货代公司一时间再也无法找到愿意给他们运货的公司了。
法律框架下的保险利益再认识
赵艳接着说,这事情弄得这家货代公司老总非常困惑——这位老总很善于钻研,找了很多家保险公司咨询,但他“被说得云遮雾罩,甚至感觉他们都像是骗子”,因为法律上的很多东西很难言传清楚。究竟是什么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呢?是因为大家一直都认为,只要投保了货物运输一切险,发生事故后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负责赔偿,根本没想到保险公司还有代位追偿的权利。针对运输代理的风险状况,赵艳向记者进行了如下的保险对策分析:
运输代理人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业务的机构。它既可以向货主承揽货物,也可以代理货主向承运人办理托运,且可以兼营两方面的代理业务。根据代理人的性质和地位,代理人可以公开自己的代理身份,但不公开委托人;也可以公开自己的身份、同时公开委托人的身份;还可以不公开委托人而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因为代理地位的不同造成运输代理人负有不同的责任,但根据有关法律,承运人责任同时适用于契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他们都负有赔偿责任,应当负有连带责任。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遇到的风险首先是货物损失,可能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火灾、爆炸,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造成货损等。
其次是第三者责任风险。被保险人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因为运输代理人在货物运输中的性质和特殊地位,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缴付保费,保险人根据保险条件和保险责任承担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意外损失的经济赔偿。
但根据保险利益原则,承运人对其承运的货物是具有保险利益的,但其对货物本身并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因为承运人对其货物不具有所有权、抵押物权等,而仅仅是对其作为承运人对货物所承担的完好运输、保管货物及完好交货的责任及风险,或者说由于其疏忽或过失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失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的责任具有保险利益。承运人应 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以转移其可能承担的经济赔偿的责任和风险。
况且,根据货运保险条款,“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此可见,货物运输保险并没有完全保护运输代理人的风险。所以运输代理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还应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被保险人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为缩小或减少对承运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由此可见,真正保护承运人利益的是承运人责任险。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实际上是货主的利益,属于不可抗力,在多数的货运合同中,承运人是免责的。同时,我们可以通过多个被保险人的特别约定同时解决契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扩展第三者责任险,来扩展承保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造成的第三者的损失赔偿。
多了一层皮,省了一笔钱
陕西彩虹集团是一家1978年就开始创办的老国有企业,专门生产电子显像管液晶玻璃基板等。改革改制后,现在的彩虹集团已经实行全日式管理,因而对企业的保险等是按照日本的规范程序来做的。
作为一家大型老国有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不出险便罢,一出险可能是几家保险公司都赔不起的。
“彩虹集团请我们做了保险经纪之后,我们从美国请来相关专家组成专项组实地考察一个多月,取得第一手调查资料,原本一张纸的保单变成长达33页,其中包括保单审核意见,风险管理、风险分析、保险方案安排等。保险经纪人的作用就是给客户提供最好的保险方案、最优的而不是最低的保险价格。”赵艳说。
安诺保险经纪人对其进行了一系列风险评估。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它的资产状况、运营管理状况等都非常好,但是仍然是存在风险点的。由于它的运营状况良好,多年来彩虹集团所缴纳的保费都已变成保险公司的利息,所以各大保险公司都竞相争取低保费承揽保单,但是我们作为保险经纪人,还是要提醒保险公司,在看重其运营良好的同时也要把握其风险点,然后理性报价。
“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最终使客户降低了39%的保费成本,以前每年要支付将近400万元的保费。所以客户非常高兴。他们原本以为,请了保险经纪人,就是多了一层皮,肯定会增加一笔不小的费用,可是只有到用了我们之后才知道,他们离不开我们。”
赵艳对此颇为得意,同时也苦于保险经纪行业为人所不知、甚至有误解的现状。
保险市场应该成为中介的市场
赵艳苦笑告诉记者,“保险经纪行业在中国的发展不过5年历史,客户、保险公司当初也都不认可我们。”
早在几年前,保险业内就有“把保险经纪人掐死在摇篮中”的说法,因为保险公司也误以为保险经纪人是要和他们抢占市场的。
在国外,保险公司的职能不在于开发市场,而在于根据客户需求生产保险产品、保险基金的运作和资产管理。国外保险业务的85%都是有保险经纪人来做的,保险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则是保险基金的收益。
而在中国,保险公司的发展仅仅有20多年的历史。保险公司的生存公式大致可以描述为:保费收入减去赔款、成本之后存入银行拿利息,再去买国库券—“这样的增值过程非常缓慢,虽然近两年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步伐开始加快,在融资、购买基金等方面也受到相关政策的支持,但是经营状况仍不容乐观。
赵艳表示,对于保险业务来说,以后保险的市场应该就是中介的市场,即更多地要交给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人去做。近两年,随着市场的发展,国家政策导向是大力支持保险经纪人发展、跟国际接轨,同时引导保险公司的职能转变,保险公司的观念也在悄悄发生变化。他们越来越认识到,保险经纪人给保险公司也带来了好处。
此前,保险公司和客户签订保单以后,很可能双方对保险的具体内容都是模糊不清的,而保险经纪人对客户资产的分布、内容、要求、设计等非常清楚。经纪人一方面给客户降低保费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到位的风险管理,实际上提高了保险公司风险资产的质量,还省去了保险公司的拓展业务费用。
“保险经纪人由于熟知业务,所以能尽量规避很多麻烦和问题,做好保障。而保险公司近年在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方面也在不断提高,如果能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投保,他们会非常乐意的。”赵艳预测称。
道路运输责任险市场广阔
“老实说,到目前为止,我们各个方面的压力都还比较大,客户还没有完全接受保险经纪人。跟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打交道确实感觉到二者差异很大。”
“一方面,民营花的都是‘私房钱’,他们需要的是保障,如果能认识到这一点,也许投保等会来得更加干脆,但这只能在一些大型民营企业中看到,比如蒙牛集团,大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对保险的认识和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有很大差别的,他们很少投保,甚至出现骗保、诈保现象等。大型国有企业参保依然是近年来保险业发展的主流。”
赵艳认为,中国目前保险的发展还跟不上物流业本身的发展。针对道路运输行业来说,就安诺保险经纪公司所做的业务来看,责任险在各保险公司的操作还处在起步阶段。虽然经过多年发展、探索,目前中国的保险产品已经得到不断完善和改进,但相对于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变化等仍显滞后。
“物流保险业务的开展跟客户对保险的认识过程有关,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培育市场也有个过程。”赵艳谈到,很多物流公司已经认识到参保责任险的重要性,它跟财产险是有区别的。由于清算不到位,保险公司在出品责任险问题上,似乎表现出心理上的害怕,所以费率比较高。国家也曾不断研究如何修改责任险。
现在,道路运输企业非常需要这样的保险经纪服务,安诺保险经纪公司现已开展的有客货承运人责任险和机动车辆保险等。但赵艳表示,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业务的技术含量都不是很高,因而竞争也很激烈,也是保险公司物流方面保费收入最快的部分。
但是,也许当前最普遍的理念依然是:直接跟保险公司打交道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再经过经纪人这个中间环节,从而多产生一份费用。
而赵艳强调:对企业来说,如果有保险公司能够把公司的各种财产险、责任险,甚至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都一揽子受理下来,或者有保险经纪公司帮他们打理这些事情,总会比企业自己特别抽调几个员工来负责保险事务更节省、更专业,从投保到结算、理赔、危机处理等,也都会更加顺畅。
保险经纪业务在国外已经非常发达。他们的保险经纪人并不做简单的销售,而是全程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方案、进行保险安排、出险后的损失估算与协助索赔等,从而有效提高客户的保险权益,避免因前期投保中含糊不清的因素造成日后的问题和麻烦。
另外,通过规模性的保险安排,保险经纪人还可以给客户带来保费上的诸多优惠。每个企业的差异特别大,可能某一个险种对这家企业没什么意义,但对另一家企业特别有用。如果分别单独购买各险种,那么保费会相当昂贵,如果有了保险经纪人,就可以由它代为合理设计、低价购买。
保险经纪人角色阐释
商务运作充满了各种风险,传统的、新出现的以及许多未知的风险可能相互作用,影响一个组织从资产到其员工的许多方面,因此,保险经纪人致力于向客户提供高效全面的风险管理与保险方案。
对客户来说,最重要的是花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风险保障,这是国内外众多大企业聘请保险经纪人的原因。保险经纪人以自身专业技术和规模购买带来的优势,根据客户实际为其提供合适的保险产品。客户不必额外增加成本,却能有效控制和节约风险管理成本。
保险经纪人实际是客户利益的忠实代表。通过对标的风险状况的准确评估,对资源、信息与技术进行整合,将适当的产品在适当的时候提供给适当的客户。在对客户的风险状况进行透彻的观察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并制定特有的风险转移及保险采购方案。
经纪人是保险公司的特殊客户,享有更优惠的投保条件,而它的每一位客户也会因此而受益。经纪人服从保险监管机构的管理,并对执业过错承担赔偿责任,确保客户利益不受损失。
保险经纪人所有的风险管理与保险计划都是在对风险预测进行清楚而仔细的考虑之后分别进行设计的,并且将提供一整套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协助客户建立一套风险统一管理机制,实现风险成本的最小化、合理化,为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保险经纪人是站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立场上为其提供服务的经济组织。通过细致的风险研究了解客户的保险需要,保险经纪人拥有采购最佳保险产品组织的知识、能力和谈判技巧。
长期从事保险索赔的经历,使保险经纪人熟悉索赔方法、技巧和依据,拥有理赔经验丰富的保险专家和训练有素的索赔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积极有效的索赔服务。全方位、全角度的沟通和监督,保证客户获得充分的索赔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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