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显示,7月份包括大地财险、长城人寿、弘康人寿、法国再保险、浙商财险5家险企在中保协发布了注册资本变更公告,合计增资92.45亿元。
引人注意的是,上述5家险企中,除大地财险外,其他4家险企近期均披露了偿付能力报告。具体来看,二季度末,长城人寿、弘康人寿、法国再保险、浙商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31.09%、180%、206.4%、90.97%。
5家险企增资92.45亿元
中保协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有5家险企在7月份发布了增资计划,合计增资额达92.45亿元。其中长城人寿增资50亿元,大地财险增资20.95亿元,浙商财险增资15亿元,法国再保险北分增资4.5亿元,弘康人寿增资2亿元。
从增资额最大的长城人寿来看,其7月17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拟增资金额约50亿元,认购超过1亿股的股东包括长城人寿原老股东北京华融综合投资(认购5.4亿股),北京金昊房地产(认购4.2亿股),北京金融街(000402,股吧)投资(认购4.18亿股),厦门华信元喜投资(认购3.2亿股),中民投资本管理(认购5.73亿股)。新增股东华山丰业股份投资合伙企业认购2.6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
增资额位居第二位的是大地财险,其拟通过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20.95亿元。资金来源方面,大地财险提到,公司2014年、2016年增资扩股时,由于发行股份而获取的认购缴款中的溢价部分分别为6.28亿元、14.67亿元,此次拟将上述20.95亿元全部转增为注册资本。
增资额居第三位的是浙商财险,其7月4日在中保协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增资,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
除上述3家之外,法国再保险拟向北京分公司增加营运资金人民币4.5亿元。弘康人寿7月12日在中保协官网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拟增资2亿元,本次增资向新增股东武汉汉口北商贸市场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亿股,持股比例占增资后公司股份的16.67%。
浙商财险偿付能力亮“红灯”
从上述5家险企的偿付能力数据来看,除大地财险之外,长城人寿、弘康人寿、法国再保险、浙商财险二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31.09%、180%、206.4%、90.97%。
不难看出,浙商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亮起了“红灯”。
对此,浙商财险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本季度末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计算口径不含已到位的15亿元,增加计提已到位的15亿元注册资本金后,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将有极大幅度的提升。
对于流动性风险,浙商财险表示,2017 年1-6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40318.91 万元,同比下降1.48 亿元,主要受“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同比增速低于“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和“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增速的影响。今年前6个月,公司“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的同比增加3.21 亿元,但是“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同比增加4.96亿元、“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同比增加1.39亿元。
受侨兴债违约事件影响,浙商财险去年受赔付拖累亏损6.5亿元。其2016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去年四季度的“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增加3.48亿元。而最近两个季度的赔款额分别增加8727万元、4.09亿元,其去年“踩雷”的影响仍在延续。
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同时显示,浙商财险综合流动比率3个月内、1年内、1年以上分别为208.30%、121.32%、53.32%,其中:3个月内环比上升86.14个百分点、1年内环比上升 19.94个百分点、1年以上环比下降9.09个百分点。
流动性覆盖率方面,浙商财险提到,在压力情景一和压力情景二下,均大于1但是小于2,分别为181.27%和 177.36%。受15亿元增资款的影响,公司本季度综合流动比率3个月内高于200%,但是1 年以上仍低于100%,仅为 53.32%,因此公司可考虑加大对1年期以上投资资产的配置。此外,由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出现负数,因此公司需要提升保费规模和质量、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浙商财险净利润亏损3亿元。公司最新的净资产数据为3.8亿元,一季度末为7.1亿元。其二季度的偿付能力也表现为不足(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50%),最新的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45.4%以及90.79%。
监管强化偿付能力刚性约束
实际上,类似浙商财险因大额赔付而导致偿付能力出现大幅下滑的险企并不多。但在偿二代试运行以来,不同风险的业务对资本消耗不同,尤其是业务风格激进的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和新型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压力明显。
据《证券日报》记者近期对已披露偿付能力报告的50多家寿险公司梳理显示,有30家险企二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较一季度末出现下降,有8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30%,逼近监管线。偿付能力出现下滑并逼近监管线的险企以中小险企为主。
不少险企偿付能力下滑的另一个背景是,今年保监会持续加强险企偿付能力的刚性约束。
日前,保监会下发的《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偿二代二期工程将修订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框架,细化监管措施,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同时,调整修订实际资本的评估基础和范围,统筹表内表外的资产负债,对符合条件的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实施穿透性评估;调整完善相关资产的认可标准和评估标准,修订完善保险合同准备金负债的评估标准,确保负债评估的稳健;在核心资本中,审慎确认有效保单的剩余边际。
同时,《征求意见稿》填补制度空白,如研究建立相互制保险公司、自保公司等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构建适应新型保险组织性质和特点的审慎监管规则和机制;完善风险综合评级(IRR)制度,扩大风险综合评级范围,将保险集团、养老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逐步纳入评价范围,加强对保险集团的监管力度。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