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日前,唐山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含退职)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6%左右增加。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了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退职人员增加30元。
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16年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全省同类人员2016年12月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规范后的统筹项目标准)的2.8%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
采取适当办法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原标题:唐山201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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