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省企事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集中认证工作已于6月30日结束,但仍有少数离退休人员尚未完成年度认证。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发布《关于尽快完成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通告》,我省将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初,对未完成年度认证的人员陆续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及其它相关社保待遇。为避免因待遇停发造成的不便,请尚未完成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尽快完成认证。
据了解,认证方式有以下几种可供选择:
一是网上认证。可自行登陆全省统一的认证平台(网址:http://202.100.251.117:5555),根据网页提示进行自助建模、认证(上网计算机需配摄像头)。
二是机构认证。携带本人公民身份证到居住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站)或社区进行认证。
三是书面认证。不便进行网上认证、机构认证的异地居住人员,省外居住的可凭身份证、社保卡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办理纸质认证手续;国(境)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可到当地中国驻国外使(领)馆办理生存证明,并于8月31日前将认证结果寄回养老金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四是上门认证。高龄、病重、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人员,可由家属凭身份证复印件、医院疾病证明、村(居)委会证明向居住地社区、社保经办机构预约上门认证服务。(原标题:海南9月起未认证离退休人员将停发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