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促进外资增长政策措施,明确证券、保险等行业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
《通知》指出,一是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尽快在全国推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过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国际海上运输、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对外开放,明确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
二是制定财税支持政策。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鼓励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地区总部,促进外资向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转移,支持重点引资平台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支持国家级开发区项目落地和拓展引资空间,提升国家级开发区产业配套服务能力。
四是便利人才出入境。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年内出台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原标题:国务院明确保险业对外开放时间表及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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