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银行 保险 / 汽车 / 房产 / P2P > 深圳保监局:4S店不得捆绑车险 消费者可举报

深圳保监局:4S店不得捆绑车险 消费者可举报

2017-08-18 13:42  来源:深圳特区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财经365讯,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消费者在4S店购买新车时,被强制捆绑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

昨日,深圳保监局对此指出,与交强险不同,机动车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为车主提供的商业保险产品,消费者对是否投保、购买的产品组合和保险额度、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和购买渠道等均有自主选择权,任何机构和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或者限制消费者购买车险,这类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

深圳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车辆保险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和权利义务的约定,将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配合销售人员完成身份认证和记录,实名支付保险费,并亲自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避免在后续服务和理赔过程中产生纠纷。

在购买过程中,消费者要认真查验保险销售人员和销售机构的合法资质,投保车险后可以登录相关保险公司网站查验保单的有效性。车主在保险消费时,应根据自己的风险判断和偏好理性选择车险产品,理性选择投保渠道进行保险消费,提高自身维权意识。

如在购买车辆保险的过程中遇到强制捆绑、搭售保险等侵权的行为,可向市场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78保险消费者热线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原标题:深圳保监局:4S店不得搭售车险 消费者可举报)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