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7年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肿瘤靶向药等36种药品将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具体支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意见稿》指出调整内容为:严格执行国家2017年版药品目录,将所有药品品种全部按规定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将36种药品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具体支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比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专家评审机制,在优先考虑我省现行2010年版药品目录并先期执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临床用药实际需求,遵循连续用药和稳定的原则,组织专家论证适时调整。存在以下情况的产品予以调出:新版《国家药品目录》剔除的2009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原药品目录中已经不存在或临床没有需求,市场不销售且已有更好替代药品的;因国家政策原因或经专家评审论证需要调出的。同步调整完善药品目录和使用管理办法。
按相关精神,完善我省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完善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和药品谈判机制。(原标题:陕西省医保药品调整征集意见 36种药品纳入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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