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张某所有的蒙FS××××号甲壳虫BEETLE 1.4TSI车辆,2016年6月27日在中航安盟保险兴安盟中心支公司投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及交强险,2016年11月17日10时30分许,张某报案,称在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客运站西500米与停放中张某某所有蒙F9××××号宝马车发生碰撞,致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经乌兰浩特市交警队认定标的车负全部责任,经查勘员核定三者车辆损失52492元。中航安盟保险兴安盟中心支公司查勘人员在案件调查中发现,标的车及三者车所有人为同一人,且三者宝马车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事故发生前一天三者车在该保险公司也因三车连撞受损报案。案件疑点重重,中航安盟保险兴安盟中心支公司及时向上级公司进行案情报告,两级公司认真分析案情,根据现场事故痕迹对比,初步确定本次事故中张某涉嫌伪造事故现场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在与张某的多次沟通中,虽然大量调查证据摆在面前,但张某拒不承认该起事故存在伪造,且态度强硬,投诉到内蒙古保监局,随后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中航安盟保险兴安盟中心支公司赔偿张某52492元。为避免法院查封账户,因此承保公司决定先行赔付,但调查取证工作继续深入推进。
中航安盟保险兴安盟中心支公司及时向当地经侦支队进行报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侦部门对案件情况进行评估后认为该案具备立案条件,随即受理案件后立即展开侦办。经过大量走访群众,取得了关键第一手证据材料,一举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经审讯,张某交代本案作案经过,并返还赔款。目前,经侦支队正在对其他关联疑似虚假案件进行调查中。(原标题:保险公司协作 乌兰浩特经侦部门查获伪造事故骗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