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服务范围。同时,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
医学检验结果互认
根据《措施》,我省将鼓励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领域,提供眼科、骨科、口腔、肿瘤、医学美容等医疗服务,优先支持举办妇产、儿科、精神、康复、护理等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
据了解,我省还将为社会办医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探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或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等资源共享。
下放办医审批权限
社会力量在县(市)新办500张床位以下二级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下中医类医院、二级及以下康复医院和老年病医院,由所在县(市)卫生计生部门审批,报市卫生计生部门备案即可。
社会力量新办500张床位及以上二级综合医院、二级专科医院和临床检验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由市卫生计生部门审批,报省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我省卫生计生等部门将出台实施细则,优化规范各项审批条件、程序和时限,精简整合审批环节。
医保结算不降标准
更好的消息是,我省计划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制度,通过协议管理,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服务范围。(原标题:安徽省百姓就医不用扎堆公立医院 民营医院医保也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