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的通知》,宜宾市正式印发了《关于印发宜宾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地震巨灾保险工作。
《通知》对宜宾市2017年巨灾保险工作作出明确的要求:一是以首年参保率30%进行测算并逐步提升参保率,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100%参保;二是保险金额和保险费要求城镇住宅基本保额为每户5万元人民币,对应保险费27元人民币;农村住宅基本保额为每户2万元人民币,对应保险费38元人民币;三是保费分担针对最低档保额,普通城乡居民承担40%的保费支出,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3∶1.5∶1.5比例补贴。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涉及的最低档自付部分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5∶2.5∶2.5比例补贴。(原标题:惠泽群众 四川宜宾全面开展地震巨灾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