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8月,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达34.45亿元,占年计划101.32%,提前4个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采取五项措施,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全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部分证明材料,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实施对冲还贷和贷款缩期,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提高租金额度,推行异地购房贷款,允许子女使用父母住房公积金,探索稳妥推进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建缴使用住房公积金,系列惠民举措的推出实施,得到了广大缴存职工和社会的充分肯定。
在推进信息化进程中,该中心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通过部、省两级“双贯标”检查验收,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全流程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在线资金管理、实时业务结算、财务自动入账等功能,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体系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顺利接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全国“漫游”。
1-8月全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6.20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1.25%,同比增长11.93%;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8.25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1.38%,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2‰以内。截至2017年8月,全市建制人数达到272452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231.42亿元,缴存余额112.72亿元;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118.70亿元;96378户家庭累计贷款168.90亿元改善居住条件,贷款余额103.98亿元。(原标题:宜宾职工住房公积金达34.45亿元 占年计划1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