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佛山市人社局发布,7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费率实施首次浮动,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将享受工伤保险费率下浮的奖励。
工伤案件发生少、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低、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状况优秀的用人单位,可享受此奖励,工伤保险费率下浮至原行业基础费率80%甚至50%。
据统计,这次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共涉及全市201090个用人单位,其中调整后费率下浮的单位167151个。今年上半年,我市实施工伤保险阶段性下调费率政策,共为企业减负8325万元。预计今年全年可为用人单位减负达1.91亿元。
2019年7月1日,我市将实施第二次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我市将根据2018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情况以及效果,评估测算工伤保险基金的支缴率、结存规模和支撑力,在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下科学调整我市的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础费率。(原标题:佛山工伤保险费率实施首次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