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沈阳市工伤保险将实行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上两个自然年度内的工伤保险缴纳和支取率,来确定下两个自然年度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最多可下浮为本行业费率的50%,最高将上浮为本行业费率的150%。费率浮动后最低费率为0.2%,最高费率为4.0%,相差近20倍。
日前,沈阳市人社局印发了“沈阳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建立沈阳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促进工伤预防。费率浮动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在上两个自然年度内的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支缴率:两个自然年度内支出占收入比),对用人单位在两个自然年度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重新确定。费率浮动后最低费率为0.2%,最高费率为4.0%,用人单位按相应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不实行费率浮动。
首次参保且缴费年限不满两年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费率浮动,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实行费率浮动的参保单位,再次进行费率浮动时,以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进行浮动。其中,下浮档次比例为:1.下浮一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2.下浮二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上浮档次比例为:1.上浮一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2.上浮二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参保单位前两年度有欠缴工伤保险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质疑情况的,工伤保险费率不予下浮。
在计算支缴率时,有五种情况不列入其中,包括:1.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2.职工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4.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5.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原标题:沈阳工伤保险实施浮动费率 费率浮动后最低为0.2%、最高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