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江苏省人社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与网友交流,记者注意到围绕生育险,许多网友纷纷发问。其中,一位网友询问,如果是退休人员的话,生育后有什么保障?省人社厅现场答复,退休人员生育也能参照生育险待遇享受。
生育保险要缴到职工退休
在昨天下午的交流中,有网友问准备生第二个孩子,如果从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相关费用,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对此,省人社厅工作人员解答,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生育二孩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可按照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目前,我省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记者了解到,生育保险不分男女,不分生没生孩子,都要由单位缴纳。即便是你生过孩子了,这笔钱单位还是要继续缴的。只有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单位才不再缴纳。那么生育险缴纳多久能用呢?有网友问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0个月,职工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此,省人社厅工作人员回答,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原标题:江苏退休职工可享“生育险” 生育保险缴纳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