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老年人原本希望能安度晚年,却不料不仅收益和本金得不到归还,连房子也被强制过户,或需要再次举债保全居所。这不仅对数十位老人造成伤害,也对国家支持、保监会审批的保险版“以房养老”带来负面影响。
近期,某些以老年人为目标的金融诈骗事件被揭露后,使得原本不温不火的“以房养老”,忽然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记者了解到 ,通常而言,狭义的“以房养老”是老年人向机构或个人抵押房产获取提高老年生活的现金;广义的“以房养老”包括租房养老、分租养老、卖房养老、缩房养老,抵押给银行借款养老,遗嘱托管养老等。其中,反向抵押保险属于众多“以房养老”中的一种,简称保险版“以房养老”。
实际上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开展反向抵押保险试点;2014年6月,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反向抵押保险试点;2016年7月,保监会发布《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延长反向抵押保险试点期间。
不过,长期以来,反向抵押保险进展缓慢,这与传统养老意识、房屋价值评估、风险规避手段、政府税收政策以及房屋产权性质等因素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