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南昌市启动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统一由参保人所在高校进行登记,个人无需缴费。该市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10万元
从2009年起,我省将省内各高等院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据介绍,与往年一样,今年南昌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无需缴费。
大学生参保登记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底,医疗保险年度为当年9月1日零时至第二年8月31日24时。值得一提的是,大学生毕业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年度延长至当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已就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
记者了解到,南昌在校大学生参加南昌市城乡居民医保,由中央财政和同级财政筹资进行全额补助,大学生参保只需登记即可。目前,2017年度筹资标准暂未公布,2016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7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40元,同级财政补助330元。
南昌在校大学生医保待遇覆盖门诊、住院、大病、意外伤害等范围,其中,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补助由各高校实行门诊包干,具体办法由高校自行制定;大学生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确定,一级1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90%、二级80%、三级60%。此外,经批准在南昌市以外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该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未经批准在南昌市以外就医的,起付线为800元、住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35%的比例支付。
在报销额度方面,南昌在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10万元。其中4.5万元以下部分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比例支付,4.5万元至10万元段内按90%比例支付;10万元以上的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可享受在基本住院报销封顶线之上增加25万元的报销额度,报销比例为90%。也就是说,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为35万元。(原标题:南昌在校大学生可参加2018年医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