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太仓市在全国率先推出“大病住院再保险”方案,随后在全国推广。2013年至2016年年底,全省城乡大病保险基金支出累计达40.1亿元,受益人数累计达108.26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出6.36亿元,受益人数15.16万人。江苏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20种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
2015年,江苏各统筹地区全部启动实施大病保险,实现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全覆盖。同时,对肺癌、终末期肾病等20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进一步扩大大病患者受益面。大病保险保障的是参保人员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的合规医疗费用。各地一般以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左右设置大病保险支付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达50%以上。(原标题:江苏省15.16万人享受“大病住院再保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