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起,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85元。此次调标工作将于2017年国庆节前完成,并将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手中。
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而且按照“小步快走”的方式,以2020年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00元为目标,调整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本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湖南省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通知鼓励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国家和省最低标准基础上提高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并要求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在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同时,湖南还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达到“保基本”的目标。
这是湖南省第4次调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至此,湖南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试点之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原标题:湖南省2017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涨至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