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中国保监会就近半年保险业防风险、治乱象落实效果进行了披露。
在防风险方面,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副主任郭菁表示,自今年4月份《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以来,保监会多措并举,强化了保险公司在风险防控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切实督促保险公司将各项风险防控要求落到实处,有效增强保险业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据郭菁介绍,随着保险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行业风险防范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行业风险状况总体稳定。截至二季度末,全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均显著高于100%和50%的偿付能力达标线。二是行业转型效果逐步显现。部分结构好、转型早、转型快的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和资本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带动了行业偿付能力提升。三是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保监会一系列加强风险防控的监管措施推动保险公司切实把风险防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风险管理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对风险管理工作的资源投入进一步加大,风险防范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
在治乱象方面,保监会今年4月份发布了《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部署了8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月底,保监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关切、社会关注、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保险业务领域,组织开展了9项专项检查。”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表示,上半年,保监会系统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罚款6369万元,处罚机构家数、人数及罚款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1%、18%和21%。重大行政处罚次数明显增加,其中,禁止4人进入保险业,责令13家保险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
杨玉山表示,治乱象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市场乱象问题及风险得到了揭示。初步统计,治乱象工作开展以来,保险公司自查发现问题1131个,涉及金额982亿元。监管部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300余个,涉及金额近10亿元。一些业务领域乱象问题得到了初步遏制,比如,保险资金在上半年未发生非理性举牌、境外收购等激进投资行为。针对市场上存在的乱象问题,保监会陆续出台有关监管文件,探索建立整治市场乱象的长效机制,如区分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分别制定了资产负债能力评估规则和量化评估规则,引导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逐步建立起产品监管、资金运用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原标题多措并举 保险业防风险治乱象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