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发布一则处罚信息。宁波兴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2017年2月22日,宁波兴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原主要股东张淑华、陈敏娜与孙植、李云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两人所持有的宁波兴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孙植、李云超。宁波兴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未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宁波兴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张淑华为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原标题:宁波保监局:兴邦保险代理股权转让未上报罚款一万)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渠道,不代表财经365观点及立场。特别提醒,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为实操建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交易风险自担!本站和本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