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民崔女士的单位从今年起给个人缴纳上了住房公积金。等交够6个月后,自己就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了。可现在令崔女士担心的是,因为自己的个人征信而申请不下来“商转公”贷款。
原来,崔女士2013年底购房的时候用了商业贷款。但是在此期间,她银行的房贷有两期晚还了,并进入了个人信用报告。
记者从太原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从今年4月1日起,个人征信门槛提高,借款人及配偶任何一方的贷记卡(准贷记卡、信用卡、卡易贷)或助学贷款,在本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三年内,有连续四期(含)或累计七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的,原则上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由此看来,崔女士的征信不良问题并不会影响到办理“商转公”贷款。
太原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为了维护缴存职工利益和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完整,今年该中心对“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进行了调整,并与12家商业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12家商业银行分别为农行省分行营业部、交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工行省分行营业部、浦发银行太原分行、民生银行太原分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渤海银行太原分行、晋商银行太原并州支行、邮储银行太原市分行。(原标题:山西省三年内累计七期逾期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