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有一些业内人士存在顾虑。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分为三支柱,第一支柱是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采取现收现付模式;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国家提供一定税收优惠,企业发起,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第三支柱为商业养老保险。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第三支柱建设相对滞后,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于第三支柱存在的问题,一是税收问题,二是通胀问题。在税收问题上,突出表现为优惠力度不够、金额有限和效果不佳等。
某保险公司业务负责人表示,“税延养老险可以略微降低个人税务负担,但这更多属于滞后处理,因为其操作方式是个人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税优养老险正在研究之中,但是优惠额度有限,可能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这从税优健康险的销售情况即可窥见。”
在通胀问题上,商业保险机构要改变传统单一的“货币给付”模式,探索并推动“实物给付”,或“半实物给付”模式。近年来,不少保险机构开展的养老社区项目即是这一领域的有益探索,如客户通过投保与养老项目对接的保险产品获得入住权。
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末,共有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等8家保险机构投资29个养老社区项目,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海南等东部沿海的18个省区,床位数超过4万个。目前,部分养老社区项目已投入运营。
不过,这种模式也面临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监事会主席王和指出,一是只有一些大型保险机构具有开展养老社区项目的能力,而大多数的中小保险机构难以开展此类项目,床位供应无法充分满足;二是养老社区项目管理具有专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这对保险机构的能力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并且项目投资也面临金额巨大且流动性差的问题;三是社会力量在开展养老机构建设过程中,面临着投资回报周期长,流动性差的问题,并且由于入住率存在不确定性,导致机构养老产业资金供给不足问题。
与此同时,保险版“以房养老”,即反向抵押保险亦是渐受关注。目前,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苏州、大连、中山共8个城市。截至2017年9月底,全国共有167单(117户)投保,其中已承保106单(75户),领取养老金88单(63户),其余正在办理内外部的各项流程,投保老人平均月领养老金10993元,领取养老金最高为上海一老人,月领31795元。
不过,受传统养老意识、房屋价值评估、风险规避手段、政府税收政策以及房屋产权性质等因素影响,保险版“以房养老”的发展尚需时日。幸福人寿董事长李传学指出,例如,存在“以房养老”等同于将房子卖给保险机构、房价上涨归于属保险机构的误解;供求双方难以寻求均衡价格;从投保到最终完成承保、发放养老金的整个过程复杂等。
此外,王和建议,或可考虑以“养老院的入住权益”为标的,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标准,同时搭建交易平台。保险机构通过购买“入住期权”投资专业养老机构,并获得“实物给付”的养老院入住权益,作为保险产品提供给客户。(原标题:税延养老险试点可增千亿保费 税收通胀问题亟待解决)想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关注财经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