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人社部首次以政府名义发布《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这是首次以定期年度公报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社会保险发展状况,至今已发布三个年度报告。数据显示,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出现当年收不抵支的缺口省份正在不断增加。2014年只有黑龙江、河北、宁夏3个省份出现当年收不抵支的缺口,其中,黑龙江收支缺口为-105亿元,2015年则增至6个省,2016年又增至7个省,令人意外的是,中部龙头湖北省竟也首次出现收支缺口。2015年存在当年收支缺口的6省分别是黑龙江(-183亿元)、辽宁(-105亿元)、河北(-64亿元)、吉林(-41亿元)、青海(-8亿元)、陕西(-6亿元)。2016年出现收支缺口的省份共有7个,它们分别是黑龙江(-320亿元)、辽宁(-254亿元)、河北(-90亿元)、吉林(-52亿元)、内蒙古(-22亿元)、湖北(-18亿元)、青海(-17亿元)、陕西(-6亿元)。从这一串数字可以看出,不仅缺口省份数量在增加,而且除陕西外,另外5个省的缺口规模比上年都有较大增长,尤其是东北地区,2016年黑龙江收支缺口比上年增长了75%,辽宁更是增长了142%。
更令人担忧的是,在这些缺口省份中,黑龙江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无任何结余,而且账面亏空已达-232亿元,这是一种“硬债务”。也就是说,黑龙江省既无基金账户的累积结余,更无省级调剂金可以调用。从省级统筹来讲,黑龙江全省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已资不抵债,如果它仅靠本省一己之力来解决问题,那就只剩下“财政补贴”一条路了。如此循环往复,则必将掏空本省地方财政,这是一种不堪设想的结果。
其实,这只是问题的表象与结果,其背后更深层的原因是什么?
第一,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不统一,地区之间雇主费率差异过大,造成企业负担苦乐不均,参保与缴费积极性不高。众所周知,2016年社保降费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雇主费率最高的上海为20%,经济发达的浙江及广东两省却是最低的,都只有14%,其余大多数省份为19%。不过,也有个别省在本地区还设置了多档雇主费率标准,以广西为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降费新规明确规定:(1)凡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其单位缴费比例全部由20%降至19%;(2)属于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含自治区确认的生态园区和以加工贸易为重点的产业园区)的企业,其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3)属于其他园区内的企业,其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由于过高的雇主费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参保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各地雇主费率差异过大,这对缴费负担重的地区的企业来说,也是一种制度上的不公平。从这一意义上来看,我们急需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重新制订全国统一的雇主费率。
第二,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存在很大随意性,例如,企业任意操纵“缴费基数”,不给雇员全额缴费,它们经常按最低标准给员工缴费;此外,不少参保人随意断缴、停缴,或是“缴满15年”不再缴费,这直接导致全省缴费收入增长放缓,甚至出现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比重的大幅下降。《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企业缴费人员19431亿人,比2013年增加470万人,占参保职工的比例81.2%,比2013年的占比下降2.8个百分点,比2009年下降6.5个百分点。另据中国社科院统计,2014年海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人数的比例仅为59.52%,也就是说,每5个参保职工中只有不到3人在缴费。广东、北京等地缴费人数占比也低于70%,河南、河北、贵州、重庆、湖南、天津、浙江低于80%。相比之下,新疆的缴费人数比例最高,达96.59%,上海、湖北、内蒙古、西藏、山西均高于90%。
2015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的比例再次下降至80.3%,比2014年下降0.9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每5个参保职工中就有1个人没有缴费。自2009年起,企业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的比例连续7年下滑,从2009年的87.7%降至2016年79.7%。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唯一的对策就是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以税代费”,用中央社保税取代地方社保费,所有应税收入都必须缴纳中央社保税,既可统一费率,更可稳定缴费。
第三,各省养老金可支付月数及抚养比开始拉大差距,呈现两极分化现象。2015年,黑龙江、吉林、青海、河北、辽宁、陕西、天津、湖北8个省市和新疆兵团可支付月数在10个月以下,其中,黑龙江的企业养老金可支付月数仅1个月。201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可支付月数不足10个月的省份又增至10个,它们分别是:黑龙江(0个月)、青海(5.8个月)、吉林(5.9个月)、辽宁(6.3个月)、河北(6.5个月)、天津(8.2个月)、陕西(8.4个月)、湖北(8.6个月)、内蒙古(8.7个月)、海南(9.5个月),再加上新疆兵团(3.4个月)。相反,养老金可支付月数最多的前三省分别为:广东(55.7个月)、北京(39.8个月)、西藏(32.8个月)。
再从各省抚养比指标来看,抚养比是用参保职工人数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的比值来衡量的。2016年,全国企业养老保险抚养比从2015年的2.88下降为2.80,也就是说每2.8个在职职工就要养1个退休职工。2014年全国这一指标首次跌破3,为2.97,之后抚养比的下跌速度有明显加快的趋势。2016年共有8个省及新疆兵团抚养比低于2,它们分别是:黑龙江(1.3)、吉林(1.47)、新疆(1.54)、内蒙古(1.58)、辽宁(1.64)、重庆(1.73)、甘肃(1.76)、湖北(1.94)。相反,抚养比最高的前三省分别是广东(9.25)、福建(5.50)、北京(5.01)。
正是基于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上述种种弊端及支付危机,中共十九大作出了必须“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大决定,这表明破解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困局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这是社保改革的行动纲领,更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时间表。社会保险全国统筹是一项关乎民生福祉的重大工程,要快要果断,不能久拖不决,更不能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阻挠这一改革。
为此,2017年10月,在十九大会议期间,十九大代表、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接受记者采访表示,要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明年就会迈出第一步,先实行基本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能够在不同地区之间均衡养老保险的负担。尹部长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表示:这是考虑到全国统筹难以一步到位,因此选择2018年启动中央调剂制度。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起步,通过转移支付和中央调剂基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补助和调剂,在此基础上尽快实现全国统筹,逐步形成中央与省级政府责任明晰、分级负责的基金管理体制。同时他也强调,中央调剂制度不是全国统筹的“终极版”,不宜长时间“过”而不“渡”,最终仍要过渡到全国统收统支模式。想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关注财经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