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发改委、中央编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通知中表示,按照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倾斜,优先考虑改革意愿强、发展潜力大、特色较鲜明的中小城市、县、建制镇的原则,将北京市顺义区等111个城市(镇)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试点的时间节点安排大致为:2016年年底前启动试点,到2018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文件中要求,在试点过程中,各地区控制城镇用地无序扩展,严格控制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10月14日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当天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
该通知指出要适当增加试点数量,每个省(区、市)申报试点数量为2—3个,新增试点数量适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优先考虑改革意愿强、发展潜力大、特色较鲜明的中小城市、县、建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