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数据,2017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2%,环比上涨0.1%。其中,城市同比上涨1.3%,环比上涨0.1%,农村环比持平,同比上涨0.8%。
具体来看,4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下降3.5%,环比下降0.6%,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4%,环比涨0.2%;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0.2%,环比下降0.1%;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9%,环比上涨0.4%。
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4%。
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认为,从同比看,4月份CPI上涨1.2%,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但比一季度平均涨幅低0.2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4%,影响CPI上涨约1.90个百分点。
其中,医疗保健价格上涨5.7%,旅游价格上涨4.2%,交通和教育服务价格均上涨3.4%,居住价格上涨2.4%。食品价格同比下降3.5%,影响CPI下降约0.73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下降21.6%,蛋、猪肉、禽肉价格分别下降11.4%、8.1%和2.7%。
从环比看,CPI上涨主要是受非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影响CPI上涨0.18个百分点。
受清明节和劳动节假期影响,4月份飞机票、宾馆住宿和旅行社价格环比分别上涨6.4%、3.3%和1.7%,上述三项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部分地区启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保健价格环比上涨0.7%,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房租和装修费用价格继续上涨,带动居住价格上涨0.1%,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03个百分点。食品价格受鲜菜和猪肉等价格继续下降的影响环比下降0.6%,影响CPI下降约0.11个百分点。
据测算,在4月份1.2%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均为0.6个百分点。
此外,4月份,扣除食品和能源的核心CPI同比上涨2.1%,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保持基本平稳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