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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迟迟未获批,优惠折扣真的就没了吗?

2017-05-18 13:37  来源:和讯名家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和讯名家

广州市民周先生最近很烦——房贷半年了还没放款,一查,竟发现购房大半年,至今还没网签,而原因则是由于国家政策调控房价,控制网签速度。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周先生去年11月提交房贷申请,到现在尚未成功放款。经过一番银行查询,周先生才得知原因是,自己全权委托给开发商办理的贷款,但一直没有网签和提交购房合同等资料,所以一直不能放款。

  眼看超过为放款,周先生要付出的代价可不小:银行同贷款书的有效期是6个月,如果过了审批有效期还没有放款,就需要重新进行审批。执行的利率就将是最新的基准利率。而周先生去年11月份拿的可是85折的贷款利率优惠,一下子,周先生需要多付近30万的贷款利息!

  那么为什么一直网签不了呢?

  对此开发商回应称,由于国家政策调控房价,控制网签速度,所以现在还在排队中。

  从目前的排队情况来看,周先生所购的楼盘共有400户,已经网签的有160多户,按照现在每个月6户的往前速度,也许要到明年才能网签。

  周先生的烦恼可不止他一个人遇到。据周先生表示,有一批购买这家开发商楼盘的购房者,都因为没有网签,影响了银行的贷款发放。

  那么问题来了:

  问题一:一定要网签才能放款吗?

  相关银行表示,以前网签并不是放款的必要条件,但是现在额度紧张,如果没有网签也就意味着难申请产权证,如果出现逾期,房产变现存在困难。所以现在网签是必要的一道门槛。

  问题二:说好的房贷优惠就这样没了吗?这个锅谁来背?

  上海(楼盘)茂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诸东华表示,这种情况下,周先生很难维持优惠利率。同意放贷书一般可以视为附条件的协议书,满足放款条件下,银行会放款。从银行的表述来看,网签是条件之一,因而很难说银行违反了合同约定。而开发商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可以视为周先生的代理人,在委托关系中,一般相应的利益和后果应有委托人承担。

  诸东华进一步表示,因国家政策调控引起这些问题一般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很难归咎于银行或者开发商的责任。

  诸东华建议,周先生可以向开发商交涉,加快进度,因为现在的网签控制,也可能是开发商在受到政府压力而实施的自我控制措施。如果是开发商的自我控制行为,则开发商违背了受托人勤勉尽责的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标签房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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