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近期发现少数违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存量房合同网上操作系统擅自虚签交易合同,损害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存量房地产经纪和交易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自2017年6月1日起,存量房合同网签备案时,网上操作系统将增加身份信息核验环节,如出售方与房地产权利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合同暂不能继续签订,需由经纪机构与房屋出售方共同至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身份信息核验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17年5月23日 |
网签买卖合同 签约特别重要告知
关于6.1起网签合同,产权人身份信息核验注意事项及所需资料,以下几类情况会涉及到需要去交易中心确认
一、
1、产权证是2003年4月30日之前,产权人二个以上
2、产权证买的时候有未成年子女,当时提供的是出生证,现在子女成年提供身份证
3、产权人是境外人,证件号码发生变更
4、产权人证件发生过变更,例如买的时候提供军官证,现在用身份证
5、产权人身份证号码因重号或者其他原因,更换过号码
6、其他需要来更新的原因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有产权人到场,所有产权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原件
3、本人不到场,提供产权人证件复印件,委托公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境外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号码变更的证明或者证件号码变更的承诺书,相关证明稍后提供的承诺书
5、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章,中介公司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密钥经纪人证书复印件+公章(徐汇区需要)
6、买卖合同样张的第一页,有房屋地址,中介公司及经纪人姓名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