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建租赁房”不是新闻,“市场主导”才是新闻
其实上个月,有个新闻,是说从2011年起,本市先后在朝阳区平房乡、海淀区唐家岭、温泉镇351、昌平区北七家镇等5个集体土地地块开展了租赁住房项目试点,截至目前已完成入住3000余户。
在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不是今天才开始的,是早就有的。 也就是说,今天被热议的这个政策,其实新意不在于在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而在于去掉了国家征地这个环节。 从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文件“试点内容”上看,有一条是这样的: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经营模式这块,指导精神十分开放,细思蕴含了巨大的信息,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在没有土地成本的前提下,仅以建安成本和管理成本为主要成本出租房屋,这使得租赁具备可观获利的空间,也会吸引开发商来共同探寻新模式下的合作。 这样的好处是,与国家建设周期相比,在相对短的期限内,可以有大批新增租赁用房进入市场。其建设标准、面积大小、档次高低,将从政府统一规划转变为市场主导,这无疑是保障房改革的一大进步。 以后,在什么样位置盖什么样的租赁房,市场会给出最合适的答卷。 新的繁荣即将开启 目前,北京集体用地上建的租赁用房并不少见,但都属于“非正规军”状态。 安家楼村。坐标:东北三四环中,亮马桥使馆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