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对检查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中介机构,及时进行查处。
市房管局接到市民反映,某公司所开发的位于西塞山区水机路口的“航天城”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并对外销售,收取了每户1至2万元不等的“认购金、排号费”以及部分购房人10万元及以上的“首付款”。
经现场调查核实,详细调查,认定内容属实,该中介存在包干收费、不向委托人提供税费缴交凭证等行为,涉嫌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黄石港区誉家地产中介信息部进行整改,并决定对其处以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该局成立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着力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有条不紊的推进该项工作。
同时,将已备案和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在房产局官方网站曝光企业不良信用记录、违规信息,发布交易风险提示,提醒群众审慎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
强化部门联合行动。由开发办、物业办、市场监管科联合组成市场巡查小组,在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中介机构等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业务部门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不留死角的开展大巡查、大整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