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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严查首付贷违规行为

2017-09-12 11:16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中国证券报

    记者11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针对近期媒体曝光的个别经纪人员协助购房人以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等方式套取资金,作为购房首付的情况,北京市住建委表示,这类行为既不符合贷款发放政策,也违反了本市房地产调控要求。为进一步稳定市场、规范贷款发放,现要求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自查。

  本次自查范围为近3个月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活动。重点针对以下(但不限于)违规行为: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的行为;违规发布、代理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的行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擅自发布房源信息,或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发布的房源信息不全、不真实等行为;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的行为;经纪机构未在经营地备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其他违规行为。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查报告在30日前完成。北京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将抽查部分自查整改完毕的经纪机构,重点检查近期投诉、举报集中的经纪机构,对发现存在的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严惩。对检查中发现配合经纪机构违规办理贷款的银行线索,及时移交给北京市银监局等金融机构管理部门。

  【相关报道】

  京城首付贷违规再调查:个别中介称可“团购价贷款”

  9月5日,本报曾刊发调查类报道《京城楼市首付贷卷土重来 银行被指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指出,在北京地区,有房产中介违规协助购房人通过办理“信用贷”、“房抵贷”等方式套取资金,作为购房首付,这类行为既不符合贷款发放政策,也违反了本市房地产调控要求。当日傍晚,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近日,《证券日报》再次暗访北京地区多家银行和房产中介发现,《通知》下发后,部分中介确实严格自律,拒绝协助购房人违规办理信用贷,但仍有个别房产中介表态可以协助客户申请首付贷。

  监管部门联袂重拳出击

  今年一季度,多家监管部门曾联合表态明令严禁“穿着各种马甲”的首付贷。

  今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曾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要根据“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认真核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同时,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但是,本报记者在9月5日前的第一轮调查中发现,在北京地区,仍有房产中介违规协助提供首付贷:多位中介公司员工表示可以提供垫资或者首付贷服务,甚至有房产中介向本报记者表示,“银行对于贷款的审核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9月5日傍晚,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金融秩序,巩固前期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北京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北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规模快速增长,“但据市场情况反映,个别银行发放的上述两类贷款却违规流入了房地产市场,借款人将其用于购买住房,而非个人经营或日常消费,这种行为不符合房地产调控的政策要求。”下一阶段,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将视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9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展开为期三个月的自查。主要针对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违规发布、代理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等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经纪机构要及时进行整改。自查时间为期一个月,经纪机构需要在10月8日前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提交自查整改报告。随后主管部门还要进行抽查。并且,在中介机构自查期间,住建部门还将加大执法力度,如果有投诉、举报中介机构及其人员有这类违规的,将进行现场专项检查。

  一周之内多个部门发布通知——金融监管部门严查银行资金流向、住建部门严查中介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可谓是“多管齐下”整治违规行为。

  个别房产中介无视监管

  《证券日报》记者近日再次暗访调查房产中介,了解“首付贷”违规究竟是否有所收敛。

  在北京市朝阳区某房产中介,得知本报记者的首付不够的情况后,工作人员给了记者三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信用贷款,工作人员表示,没房的前提下,可以办理信用贷,每笔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还款周期最多5年,利息在5.5%左右。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和我们中介合作的有三家银行,您可以同时在这三家银行办理信用贷,这样一共可以贷出来90万元”。

  第二个方案依然是信用贷款,但要求贷款人名下有房产。上述工作人员解释道,名下有房产并不是做抵押贷款,仅仅是提供房产证,这类贷款每笔最高可贷50万元,还款周期最多为5年,利息在4.5%左右。

  第三个方案是申请“随借随还”的信用贷款,利息在6.5%左右,额度最高为30万元,但是对贷款人的工作单位和工资流水有一定要求,适合想提前还款的购房人。

  上述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您的资质良好,工作单位又符合银行的审核要求,可以同时申请这三种类型的信用贷,在单身的前提下,可以顺利批下来170万元。本报记者随即接着询问,自己已婚,最多可以申请多少贷款?工作人员表示,除了第二个方案的50万元,其他两种方案的金额“乘以2没有问题”。

  该中介人员还多次叮嘱本报记者,如果您是“卖一买一”的换房一族,一定要先申请贷款再卖房。该人员还一再保证,信用贷不上个人征信,不会影响后期的住房商业贷款。

  在上述房产中介其他区域的另外几家门店,工作人员也给了本报记者类似的回答。本报记者表示想了解一下合作的银行是哪三家,自己去咨询时,一位自称是金融专员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您自己是申请不到这个利率的,这是银行给我们的‘打包团购价’,您自己申请的利率最少也要8%以上”。该人士还表示,中介协助只需要收取贷款金额2%的手续费,折合到5年的还款周期没有多少钱。此外,尽管本报记者一再追问,中介的工作人员始终不愿意告知合作的银行是哪三家。

  《证券日报》记者在暗访过程中也询问,本月5日和8日下发的监管通知对贷款是否有影响时,却得到了“没影响”的回答。

  不过,并非所有的中介都与上述中介一样坚持“顶风违规”。在本报记者本次走访调查的另外几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直接拒绝了记者的要求(在记者本月第一轮走访中曾表示可以办理),并表示,公司明确规定不得协助客户办理信用贷、消费贷等用于首付,如果客户跳过中介自己去银行申请,还可能会影响后期申请房贷。


标签房地产 贷款 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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