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楼市的源头——土地供应环节,过去“价高者得”的“招拍挂”出让模式,被“控地价、竞配建(租赁住房或自持)”或完全自持的出让模式替代。首先,这种出让模式规避了过去“面粉价格推高面包价格”的逻辑;其次,不管是配建租赁住房还是公共设施,或企业自持,都是顺应新市民为主体的住房需求,这是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在供地环节的应有之义;最后,土地涨价逻辑褪去,土地供应面向新市民了,地方政府“土地财政”自然消解。近期,各地“人口引进”政策频频出台,落户门槛降低,竭力修补公共服务欠账,这意味着地方开始从依赖土地转向依赖人口。因为有了人就有了消费、投资,也就有了税收和经济增长。
土地供应环节最重大的革新,就在于集体土地入市改革“破冰”。近期,国土部和住建部下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决定在北京、上海(楼盘)等13个超大或大城市先行试点。目前,新市民、农村“留守人群”、大学毕业生、城镇无房户总人口在4~5亿,相当于现有城镇常住人口的80%。高房价背景下,单靠新地出让、盘活存量土地,难以满足新市民借助低成本租赁房屋在城市“安顿”下来的诉求。过去,囿于“房地产化”等顾虑,集体土地入市踌躇不前。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企业和村集体(村民)合作持有、长期经营完全可避免上述顾虑,还能保障并赋予农民分享城市化红利的诉求。更重要的是,这一供给端改革将大幅降低租赁成本。
其次,楼市源头被控制住,地价难以上涨,新市民需求导向土地供应。接下来,就是改革住房供应体系。目前,不仅新地配建(或自持)租赁住房“常态化”,存量用地盘活并建设租赁住房也已“常态化”,“以租为主”、“租售并举”、“先租后买”的住房供应新体系正在形成。围绕“租售并举”的住房新制度,不仅是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更是堪比1998年“房改”的重大制度创新。
赋予租房者一样的权利,会分流购房需求但不会明显冲击房价,因为租房和买房是两个群体,前者是新市民,后者是中高收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