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理据为,中国房地产是建立在土地国有基础上,居民购置房产主要购置的是房产区位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属物产权,针对这种特殊性,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用益物权定义,即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概念的引入,在法律上厘清了房产的财产属性,对稳定社会秩序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用益物权的引入也为房屋租赁权提供了合乎法理的依据,即房屋租赁权也应作为一种居民财产权得到尊重,受到法律保护。
当前租售不并举是房市出现过度、且扭曲金融化的主因之一。由于长期以来重售轻租,国内房价失范,缺乏定价之锚,租赁市场之于整个房市,可以比拟于国债收益率曲线之于整个金融市场,具有基准性特征,房租为房屋行使居住使用权的收益,房价的定价之锚本质为居住使用权收益的贴现。房屋租赁市场深度不够,机制不健全,租赁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得不到有效尊重,房价就事实上失去定价之锚,难以走出暴涨暴跌的宽幅震动状态,近年来房价呈现出小跌大涨现象,既与基于需求侧管理的楼市调控有关,但更主要还在于房屋租赁市场这一房市定价基准市场机制的缺失。
为此,当前决策层提出构建房市长效机制,那么这个房市的长效机制理应为租售并举,唯有发展起健全的房屋租赁市场,为房市培育出基准定价曲线和市场,房市才能真正结束野蛮成长,健康发展,否则房市将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空间,风险将呈现出失范的非典型特征,而房市风险总借助楼市调控兜着,其带来的经济社会成本是巨大的。 (原标题: 媒体:确保租购平权,房市野蛮生长才能真正终结)想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关注财经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