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肖捷的表态下,一些细节已经浮出水面。
肖捷表示,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根据税种特点,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省级。
“各地房地产情况差异大,因此地方政府对当地房地产情况更熟悉,给地方充分授权,让它在授权范围内选择具体开征时间、适用税率、征收对象,从而有利于房地产税平稳落地。”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冯俏彬表示。
据了解,房地产税作为地方主力税种,会根据各地情况,在不同地方略有差异。不过,不管在什么地方,可以明确的是,房地产税的征收,将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这和此前业内的看法一致。
有专家表示,房屋的评估值应是房屋市场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时价格),但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较快,因此最终评估值应该会有折扣。预计房地产税的税率设定不会太高,否则会造成征不到税。
按照沪渝两地试行的房产税来看,税率不高,会设定起征点、免征面积。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税大概率会有累进制,持有太多套房可能会被课以惩罚性的税收,才能实现房地产资源更为均衡的配置。
此外,关于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如何处理也备受关注。去年12月,国土资源部回复浙江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时称,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和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这也意味着,在房地产税立法时,有关70年产权问题将最终拍板。
不过,在房地产税中,和“地”有关的问题才是亟待解决的。多了一个“地”字,也就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但是房屋价值,而且还将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价值,是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
在周序中看来,现行的土地招拍挂,和房地产税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关于农民自建房是否征税、大量国企的福利房是否纳入征收范围,都尚未有明确说法。
“如果一定要对居民房产征收财产税,应该把土地的价值去掉,因为住宅是居民私有的,征财产税从法理上讲不矛盾。从根本上看,交易环节征税是一个更好的选择。房子交易时增值的部分,政府可以从中征收一部分税款,这样既有利于管理,又可以减少征收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
事实上,对于房地产税而言,最大的矛盾是与现行税费制度的衔接问题,尤其是在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面。不过,在许善达看来,中国的房地产税,是土地国有制下对私人住宅征收的财产税,这在国际上难以找到借鉴先例。即便将来全面开征,规模也远不及私有制下的房产税规模大。
理性看待降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