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公民信息泄露风险与日俱增。网民“择远”表示,一些网络运营者因为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的需要,掌握着海量公民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一旦泄露将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对公民个人信息建立“保护伞”非常有必要。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频发,犯罪手法简单、来钱快、成本低是一大原因。”网民“可可西里”介绍,信息提供者通过简单技术手段或利用职务之便即可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信息收受者只需低价便可大量收购公民个人信息。
网民“李宗胜”认为,随着此次“两高”发布司法解释,国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由之前惩治手段不足,到现今长出“铁齿钢牙”,保护措施更加务实了。
多方合力严惩个人信息泄露
有网民表示,除了“两高”的司法解释,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是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绕不过的重要一环。而且,有法可依只是法制化建设的第一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样是关键。
网民“张少春”认为,目前,我国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处罚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且量刑偏轻。除了从源头上加强安全防护,更关键的是要完善公民个人信息立法。应加快出台《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增加法律威慑力及实用性。
网民“周建达”也认为,仅仅依靠现有的法律法规,难以满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需求。整理现有的法律法规,统一相关的法律概念和信息技术标准势在必行。
网民“张境”认为,要发挥好法律的“保护盾”作用,相关部门还需作以下努力:首先,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照法律规定,严厉打击泄露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严肃处理网络电信诈骗。其次,要宣传引导,普法到位。做好普法行动,将“保护盾”交到群众手中,使其依法维权,依法护己。最后,要加强社会媒体的监督。只有在监督下,才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才能杜绝“破窗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