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可谓一体两面,如影随形。今年监管趋严和统一大背景下,整个行业发展面临着“洗牌”和“新生”的危与机,讨论多年的“老问题”和竞合格局下的“新问题”,值得聚焦。
截至2016年末,国内大资管规模破百万亿元,其中银行理财规模突破29万亿元,信托资产超20万亿,公募基金及其专户16万亿,券商资管18万亿,以及私募8万亿。
就三方理财市场而言,以诺亚财富为例,其2016年报显示,去年总募集1014亿元,累计募资超3800亿元。旗下资管平台歌斐资产的管理规模为1209亿元,同比增长39.6%。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诺亚累积为客户配置资产超过4000亿元。此外,甚至还有三方理财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在以接近200%的增速发展。
资管行业过去十年的高速发展,背后是资金和资产两端的强力驱动。从资金角度,随着国民财富增加,居民理财需求不断增长,存款转化率可观;从资产角度,企业融资需求从银行表内的贷款逐渐向银行表外转移,且伴随着债市和股市的发展,直接融资市场扩容,资管可投的底层资产品种不断丰富。
不过,不得不指出,过去十年的高速发展也掩盖了行业潜藏的许多风险和问题。
今年初,央行内部起草文件已经清晰地指出了这种风险:资管业务涉及链条长,包括资金募集、投资运作、资产托管、宣传推广等多个环节,而资管业务的参与主体,一方是以管理人、托管人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另一方是技术和信息处于相对弱势的投资者,金融机构容易借助优势地位,通过资金池、多层嵌套等复杂交易进行跨市场套利、操纵利益输送,实践中不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解释风险等行为损害投资者利益。由于资管产品不具有法人资格、缺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发生风险时投资者无法向管理人、托管人追索损失。
以上也是今年监管趋严,央行正式提出资管统一监管规制的现实出发点所在。
今年2月,央行协同三会及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就打破刚性兑付、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管产品分类等问题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表态和要求。尽管并非首次提出,但监管思路框架之清晰,前所未有。
刚性兑付的问题重回视野中心。《指导意见》指出,当前资管行业普遍存在刚性兑付问题,导致投资者道德风险严重,扭曲了资金价格,影响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在实际情况中,以纯股权类产品为例,当前投资人已经比较能接受收益的波动,甚至是亏损本金的情况,这与公募基金对投资人的培育不无关系。但对于目前市场上主流的类固收产品,打破刚兑仍需要一个较长过程。无论实际进程快与慢,从投资人的角度,都需要“火眼金睛”穿透来看底层资产和识别增信措施的有效性。
近年来,随着融资方式的不断丰富,理财和资管产品结构也日趋复杂,稍不留心合同条款,投资人可能根本就没弄清楚产品中具体投资的是债权还是股权,抑或是叠加,或具体条件下可转化。对于投资人来说,这意味着完全不同的风险。本专栏之后将先后就如何识别类固收产品风险和如何看债性和股性投资产品具体展开讨论。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投资亦然。
投资要了解产品,了解资产,更要了解自己。这也是为什么《指导意见》强调了投资者适当性问题。这不仅仅需要财富管理机构和资产管理机构了解客户的真实风险承受能力,其实首先需要的是投资人的自我认识。
《指导意见》明确,未来资管产品按募集方式来分类,分成公募和私募,投资人分为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人,需综合考虑投资者的资金实力、投资经验、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等,而不同机构资管产品的合格投资人具体门槛有所差异。
《指导意见》还要求,对非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的,未经许可非金融机构不得自主发行销售或代销资管产品。这也就意味着,财富管理公司要想向资产端推进,必须持牌(金融牌照)。不过目前指导意见未正式出台,相关规定还可能有变。
不过,在做好“财富管理”本源的路上,就第三方财富管理的“独立性”问题,无疑还需要机构和投资人达成更多共识。第三方财富管理向谁收费,对谁负责,中外模式有何差异?发展方向在何方?值得讨论。
未来大资管行业可能分化出四类资产管理机构,分别是平台型、精品型、服务型和全能型。
其中,平台型机构以良好客户体验和渠道优势为核心,是资管机构的销售平台;精品型往往专注于投研领域的某类资产类别或某类投资策略或投资风格;服务型是指主要为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提供托管、后台外包、数据及模型、交易执行、绩效分析、科技咨询和输出等服务。
在专业化分工背景下,另一种趋势逐渐显现:大型机构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综合化。事实上,目前国内规模靠前的几家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已经在理财咨询和销售基础上,逐渐向资产管理转型。
从合规到创新,从投资者教育到综合化经营,财富管理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