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江苏地区上市农商行和非上市农商行出现了密集融资现象。
3家上市农商行江阴银行、常熟银行、无锡银行于6月份相继发布公告,发行二三十亿元不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二级资本债券。此外,6月22日江苏银监局网站公布了4家非上市农商行定向募股的信息。除此之外,《中国经营报》记者还注意到吴江银行、无锡银行分别向两家非上市农商行增资的公告。
当前经济下行、息差收窄的大环境下,面对叠加的监管政策,通过定向增发、优先股、配股、可转债等融资方式,谋求多种资本补充渠道成为中小银行冲破资本约束的重要途径。
争相发债补充资本
今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了再规范。其中第二条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上述募集资金行为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要求》也说明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
面对资本充足率的达标压力,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受到监管限制后,去年上市的中小银行通过发行可转债、优先股等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6月份,江苏地区5家上市农商行中3家先后发布了获准发行可转债的公告。
6月23日,无锡银行公告称,江苏银监局同意其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以及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补充二级资本。
6月22日,常熟银行公告称,获准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6月10日,江阴银行公告表示,获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可转债转股后是普通股,可以计入核心一级资本,优先股只能补充一级资本。”某券商银行分析师告诉记者,“可转债相当于债券加期权,不转股就相当于拿了个债券,收益率稳定这就是防守优势。如果行使了转股权,债变成股,就有可能获得超额收益。”
上述券商银行分析师告诉记者,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最后都会转股。“确实银行有补充净资本的需要,可转债转股后和定增效果一样。关于定增,证监会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两次间隔不少于18个月的要求,而可转债就不受这个时间间隔限制。可转债只要能发出去就能融到资,但是要转股后才可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虽然现在银行基本上都达标,但是资本充足率是要满足监管要求,也要满足未来规模扩张的要求,分母大了也需要分子变大。”上述券商银行分析师告诉记者。
鉴于监管的叠加影响,中小银行谋求多种资本补充渠道成为中小银行冲破资本约束的重要途径。对于未来资本补充计划,常熟银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回函表示:“2016年以来,我行业务在严格遵循MPA考核要求的前提下获得了稳定增长,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监管要求。目前正在申请发行可转债用于补充资本。未来将视资本消耗情况,结合监管部门指导意见,采用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渠道,确保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