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投入2.6亿元,却被告知企业核心技术涉嫌造假,河北商人王增良将无奈与天津大学对簿公堂,是天灾还是人祸?这场闹剧将以什么样的方式收场,又将牵扯出什么骇人听闻的故事,整个事件目前正在复盘中。
庭审判决引出科技骗局
2016年7月,作为曾出资推动天津大学张卫江团队攻克硼同位素分离技术的企业,天津锟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锟桥公司”)在获悉该技术“取得成功”并被高价转让给河北商人王增良后,将天津大学诉诸法院,试图通过司法渠道主张利益分成。王增良作为第三人出庭。
庭审中,天津大学出具一份盖有学校公章的《硼同位素技术成功产业化技术可行性论证的专家意见书》称,该校科研院认定硼同位素分离技术尚不成熟,不具备成果产业化的充分条件。
这份意见书让锟桥公司感到费解,因为关于天津大学与王增良硼同位素分离技术项目合作的新闻报道彼时已是铺天盖地。
这份意见书也让庭审现场的王增良感到一阵眩晕。因为在几年前,他也曾看到过一份天津大学出具的鉴定报告,不过,那份报告宣称硼同位素分离技术“中试”已经取得成功,且具备了产业化的充分条件。
同一项技术,天津大学却出具了前后完全矛盾的两份证明。王增良此时意识到,他可能陷入了一场科技骗局。
王增良经营煤矿和碳素制品起家,2012年,在经过在反复沟通、深入了解后,王增良觉得这是一个巨大的“商机”,随即决定从天津大学购买该技术专利并投资生产。
2012年7月,河北卡布尔碳素制品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卡布尔公司”)与天津大学签订《硼同位素分离技术转让合作意向书》约定,卡布尔公司负责简称该项目的产业化装置投资,天津大学负责提供生产技术,张卫江及其博士徐姣作为项目技术持有人和联系人,负责技术交付、技术指导工作。合同还约定,技术转让费为3000万元,分5期支付。
环球网财经注意到,在这份技术转让合作意向书上面,天津大学加盖了公章,张卫江在上面签了名。2012年9月24日,王增良代卡布尔公司向天津大学支付技术转让费600万元。支付凭证显示,收款户为“天津大学”。
根据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作意向书》,如按25吨/年的产量计算,技术转让费、采购设备等费用需1.5亿元,但上马后只需6个月就能收回成本,当年即可实现5.5亿元的收入,除去成本,净利润可达4亿元。
硼同位素产品广泛用于核工业及军工,如富集硼10等产品,国际市场价格昂贵,目前主要来源于国外采购,且大规模购买并非易事。
庭审现场,张卫江承认:该科研项目曾由天津市科委委托其所在的天津大学科研团队进行,并结项,但在结项过程中张卫江团队在关键问题上进行了作假,而评定专家根据其作假内容作出了“中试”成功认定。
“这个打击太大了,过去4年我都在为这个项目奔波。对我而言,不只是2.6亿元投资可能会打了水漂,已经规划好的企业发展路径也全部被推翻。”王增良说。
该技术转让合作意向书上,天津大学加盖了公章,张卫江也签了名。
2亿元基建项目停摆
2012年10月,为推进硼同位素分离技术项目进展,卡布尔公司牵头注册了中邯硼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邯硼业”),该公司主营业务是硼稳定同位素系列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生产和销售。值得注意的是,天津大学张卫江技术团队在中邯硼业占股40%,但2000万股本金按约定是卡布尔公司提供的。
河北邯郸市冀南新区工业园内,中邯硼业255亩区域内,科研楼、办公楼、车间等基建已于2015年底完工。王增良说,由于高度信赖天津大学,他已经在技术转让费、基建、设备等方面投入了2.6亿元。“作为高新技术产业,这个项目也被列为河北省重点项目,获得省市两级共1000万元的财政补贴。”王增良说。
王增良表示,在25吨/年的工程基建中,频频伸手要钱的张卫江突然提出上马一套2.5吨/年产能的设备其他暂缓,这让王增良心里一颤,他不禁想到天津大学业内人士曾经的“酒后真言”。“曾经有熟悉硼同位素分离技术和张卫江的天津大学人士在告诉我,张卫江的‘中试’根本没成功,劝我慎重。”王增良说。
如今,巨资打造的中邯硼业产业园已经陷入停摆状态。王增良也多次与天津大学及张卫江本人沟通,但在庭审中坦承造假的张卫江却将该项目停摆的责任推到了王增良身上。
张卫江5月27日接受华夏时报报道时,坚称“中试”成功、符合产业化,对于其他多位专家意见书“不成功”的结论,他称此事要问天津大学,他未参与此事。关于项目陷入僵局的责任,张卫江称均在王增良:没有技术团队、资金链断裂、迎合政府喜好投资。“项目进行不下去是他的责任,所谓科技骗局完全是污蔑,是推卸、转移责任”张卫江说。
该项目得到邯郸市冀南新区大力支持,项目所需用地在很短时间内就落实到位。图为中邯硼业科技有限公司正门。
“惯用伎俩”?
庭审中,张卫江坦承硼11材料是其高价购买而来。天津大学另一位正致力于硼同位素分离技术的教授称,“如属实,这一行为可能已涉嫌欺诈。”
网端不多的报道中,一条“2012年西陇化工与天津大学开展硼同位素分离技术合作”的报道引起环球网财经注意。
该报道称,2012年,也就是王增良认识张卫江并着手投资的第1年,另有一家名为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陇化工”,2016年已更名为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研究所张卫江教授就硼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展合作。报道另称,核电级硼酸(硼10主要用途之一就是控制核电反应堆速度)是该公司与天津大学的立项产品,彼时“张教授实验室已经能作出丰度95%的产品”,并且可以量产60%丰度硼酸2吨,预计工业化可生产25吨/年。该项目同时申报了2012年广东省产学研专项课题。
25吨/年也是天津大学及张卫江与王增良技术转让合作意向书指定的项目名称--25t/年硼同位素工业化生产。
该项目最终结果如何,并未公诸于众。环球网财经就此向西陇科学公司书面采访,截止发稿尚未回应。
天津大学另一位正致力于硼同位素分离技术攻关的教授显然知晓个中缘由。在与王增良的沟通中,该教授表示,张卫江在天津大学教授圈子中素以公关能力著称,“2012年,他也曾就此项目与西陇化工开展合作,也是一个劲儿要钱,企业就停掉了,”该教授说,“早先还有天津一家公司也是这种事,前面还有很多单位也是这样。”
关于西陇化工与天津大学及张卫江的合作报道并不多,但这一事实在天津大学另外一位教师那里得到了印证。
在与天津大学相关负责人沟通中,王增良也获悉,前述教授正在与一家企业就硼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展“中试”科研合作,这名教授的“中试”合作得到天津大学认可。“如果‘中试’已经成功,那天津大学为何还要在山东设立‘中试’基地‘?张卫江说,天津大学的科研团队都是各做各的,他的’中试‘成功就是天津大学校长批的,现在校长又去参加天津大学另一个教授的’中试‘开工仪式,是自己打自己的脸。”王增良告诉环球网财经。
举报材料另外显示,虽然在技术转让合作意向书中明确表示,合作期内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但张卫江还是与山东另一家名为“山东宝润硼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合作开展硼同位素分离技术研究及硼稳定同位素系列产品销售。
公开资料显示,张卫江出资420万元在该公司占股14%。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与中邯硼业科技有限公司重合度很高。
该公司简介称,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为金达双鹏集团与天津大学联合成立,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总投资5.2亿元,总占地约300亩,其中一期占地65亩,主要生产富集10B(硼10)产品和11BF3(硼11)产品,其中11BF3电子特气产品为高端半导体、电子芯片的特殊用气。富集10B产品则属于新能源技术中的核能技术领域,是核电站、核防护、核工业等领域必不可少的产品,并且在军事、医药等产品中也有广泛应用。
环球网财经拿到的《技术转让意向书》第8条款约定,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河北卡布尔碳素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同意,乙方(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研究所及项目联系人张卫江)不得将硼同位素分离技术合作项目部分或全部技术转让给第三人。
天津大学前述教授称,截止目前,硼同位素分离技术尚难以提取出丰度为99.7%的B11(硼11)产品,他所在的团队也仍在进行试验。对于张卫江被指学术造假的行为,该教授表示十分惊讶,并认为夸大成功导致企业巨大损失,“或已构成犯罪”。
5月24日下午,面对再次前来交涉的王增良,天津大学科研院负责人称,因该技术(硼同位素分离技术)与他人合作产生的纠纷并非只此一例,有的已经进入法律程序。“不要再对该技术能产业化持有幻想”。该负责人表示,听到因此项目合作给中邯硼业及王增良等几位股东造成如此严重的损失,该负责人十分痛心,称将向领导汇报后给予回复,争取妥善处理此事。
对王增良主张的2.6亿元损失,该负责人表示,站在企业的角度,损失肯定会有相关赔偿,这点是肯定的,但损失的具体原因和上限需要按规定进行。
附:
张卫江,男,汉族,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研究所教授。主要从事传质与分离过程包括分批精馏过程、同分异构体分离过程、同位素分离过程等、以及环境工程中氮氧化物尾气处理、锅炉脱硫除尘、污水处理等过程相关问题的理论探索、工程设计的研究工作。
中国核技术工业应用学会理事,天津市化学工程学会第一届理事副秘书长,天津大学消防协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