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6月9日电(记者 罗捷)辽宁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实施意见》,将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一个显著的变化是,辽宁以开放为引领放宽外商投资领域,支持外资参与辽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制造业转型升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海外人才在辽创业发展。鼓励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机构等服务业领域外资进入。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
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战略政策措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
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辽宁省基础设施建设。除国家规定的相关支持政策外,省、市政府对外商投资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确保外商投资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和一致性,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及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