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简称9号文),即针对《减持规定》出台后市场中所出现的“过桥式减持”“忽悠式减持”乃至“辞职式减持”等种种规避动作加强了监管措施。从信息披露、减持规模等方面作出了更严格的限定,并新增了特殊股东和“大宗接盘方锁定6个月”等规定。
按照减持新政的要求,大股东/董监高(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额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2%,且受让方需锁定6个月;大股东/董监高在90个自然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1%。而两者加起来,正好是在规定时间内,最高能减持3%。
据记者注意到,新规发布后,A股减持乱象得到明显遏制。减持新规实施首周,从证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来看,大股东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的日均减持金额较实施大降了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