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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新政策 再售房源不得高于基准价

2017-06-25 17:15  来源:新华社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新华社

  6月25日电(记者李亚楠)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房管局获悉,洛阳近期相继出台多项举措,控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确保市场整体平稳有序。

  日前,洛阳市召开房地产市场形势通报会,城市区在售项目的93家开发企业负责人全部参加。会议明确要求,各开发企业目前在售项目以今年5月9日之前签约均价为基准价,再售房源不得高于该基准价。同一楼盘、同一类型的房屋在办理预售许可时,不得超过前一期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销售价格。同地段、同品质新建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时,不得超过相邻在售楼盘的销售价格。

  洛阳还建立了城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周报制度。从2017年5月起,要求城市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周需报送销售均价、预售均价等情况,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企业销售动态。

  洛阳还将进一步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死看硬守、重点盯查”的方式方法,成立5个检查组,明确人员、分区域、包项目,现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洛阳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过快的态势。

标签房地产 政策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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