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月25日电(记者刘巍巍)记者25日从江苏省苏州市政府获悉,《苏州市贯彻落实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政策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明确年度从市财政资金中拨出5000万元,按引资总量和增量情况奖励到各区域板块,同时支持各地安排配套资金,一并用于招商引资。
根据意见,苏州市已出台的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互联网+行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等相关政策、措施及行动计划,全面适用于外资企业。已出台的促进服务贸易、加工贸易等领域创新发展,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智能装备、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等产业发展相关的政策措施,平等向外资企业(项目)开放落实。高效执行和落实外资鼓励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和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增值税政策。
同时,苏州市支持外资企业、研发机构与本地高校、科研机构、国有及民营企业合作,共同参与政府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联合申报各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鼓励外资研发机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成果进入本地技术交易平台等进行交易。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方面税收优惠、项目扶持及运营便利化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外资通过合资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该市再投资内资企业或设立分支机构、经营网点、合作机构等。
据苏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当地出台了一批与开放创新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优质政策。意见借力存量政策基础,形成政策“组团”和“集群”,提出绝大部分政策对外资产业、外资企业和项目开放,让外资与内资主体享有公平待遇和平等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