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621件688人,同比增幅47.51%。
据了解,厦门市两级法院除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增幅较大外,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05件672人,同比增幅56.33%,毒品犯罪形势严峻。毒品犯罪案件类型主要有贩卖、走私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等。
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志远介绍,福建省内毒品主要来源于龙岩地区,而省外则主要来源于广东、广西、云南等地及境外。毒品犯罪中分工合作、分段合作、分包合作日趋常态,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涉毒犯罪成为毒品犯罪中最为普遍、典型的形式。
据不完全统计,不包括同案犯另案处理或者在逃等情形的,一年来厦门法院受理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52件,占比8.37%。比较之前案件看,毒品贩运一般跨越多个省市地区,流转环节多,各环节均具有相当的隐蔽性,社会危害性较大。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在当前毒品犯罪呈现新趋势、新特点的严峻形势下,禁毒职能部门应分工协作,紧密配合,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依法加大毒品犯罪惩治力度;突出打击重点,有针对性地治理源头性毒品犯罪;强化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拓展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反毒品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