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8日举行的2017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上获悉,2017年是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迈向应用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一年。《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上海以地方性法规为引领,规章、标准规范等为支撑的信用制度体系全面建立。
会议提出,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城市安全、改革创新等领域深化信用应用,支撑自贸试验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超大型城市管理和创建信用城市,建设“诚信上海”。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表示,上海要以“一突破、两带动”,突破重点领域信用应用,带动信用平台等信用基础设施能级跃升和带动信用服务产业供给侧能力提升,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积极营造全社会信用应用的良好氛围,努力增强市民群众对信用价值的获得感。
周波介绍,上海市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日前颁布的《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地方综合性信用法规。
同时,上海还积极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城区),联合苏浙皖三蜀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积极参与国家首批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一体化建设,以及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试点等工作。
截至目前,上海市已有99家单位确认向市信用平台提供4.6万余项信息事项,可供查询信用数据3.15亿条。政府应用方面,在专项资金申请、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务员、律师等职业人员管理、道路交通治理、社区治理和新能源汽车补贴及牌照申请等场景中信用应用事项超过700余项。
市场应用方面,聚焦金融服务、互联网分享经济、供应链服务、生活消费、中小企业服务等场景创新应用信用产品和服务。上海市信用平台的“枢纽、窗口、载体”等功能不断巩固优化,已建22个子平台和15个服务窗口,平台累计提供查询2347万次。
“虽然当前整体发展较好,但与老百姓(603883 公告, 行情, 点评, 财报, 圈子)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信息碎片化、同质化特征明显,信用数据开放度不够,信用产业发展也比较滞后。”周波强调,要深刻认识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