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杜其斌在看守所。警方供图
通过QQ买卖快递单号信息的截图。
荆州警方查获的赃物手机。
如果不是网友“小何”的出现,32岁的汪媛媛(化名)还在继续着平静的生活——她在某知名快递公司荆州分公司工作近10年,担任仓库管理员一职。
在“小何”的多次劝诱下,去年10月份的一天,汪媛媛打开了办公电脑,查询了“小何”发过来的数十条快递单号对应的收件人信息。身为仓管,汪媛媛有权限查询该快递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客户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
作为回报,汪媛媛很快收到了“小何”发来的微信红包,按每条信息两元计价。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截至去年11月28日荆州警方找到汪媛媛,她一共为“小何”查询快递信息4千余条,获利8千余元。
汪媛媛最初并不知道,她已被“小何”带进一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的上下游,活跃着大量像她一样的信息提供者、像“小何”一样的中间商。数量庞大的个人信息数据被集散和交易后,最终将流到目的各异的人手中,甚至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5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购买和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系统规定。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出意外的话,等待汪媛媛和“小何”等人的将是法律的惩处。(原标题:快递单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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