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认为,在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入、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投资者规模越发庞大的形势下,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应从监管保护、法律保护、市场保护和自律保护等方面着手,多管齐下,构筑投资者保护“安全网”。
监管与投资者权益保护一脉相承,投资者保护与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监管思路相互呼应。未来,在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应强化两个“明确”,为投资者保护“安全网”的构筑提供保障。一是要明确投资者适当性、优化回报、保障行权等各项监管要求,改变中小股东参与决策管理不便利、意见不受重视的现实,有效推进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网络投票、累积投票等制度落地;二是要明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标准,以浅显易懂的语言,让投资者看得懂,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和监督权。
法律保护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武器。最新出台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作为我国证券期货市场首部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是统领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母法”性质的法律文件,对推动我国资本市场体制机制建设和完善,实现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要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投资者权益保护有法可依。例如,规定强制分红制度;引入更标准的惩罚和赔偿制度;引入公益诉讼制度,真正实现投资者零成本维权。
市场保护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关键环节。加强市场保护需从上市公司上市抓起。首先,要严把上市公司入口关,防止企业带病上市,从源头处为投资者把控风险。其次,要加大整顿资本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改善市场生态,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市场投资环境。
除了构筑监管保护、法律保护、市场保护外,投资者保护“安全网”还需自律保护和投资者自我保护的巩固。中国股市的一大特征是以个人散户为主,这种投资者结构对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应在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我权益。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市场创新和健康发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投资者权益保护应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新举措,将投资者保护“安全网”筑牢、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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